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6年芦花鸡基地人员出入管理服务项目(标段编号:CQBBFA20260908004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20000.00元(含税)。(2)服务范围:芦花鸡基地人员出入管理服务,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3)交付期: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4)服务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5)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明细如下: 可视化人员出入管理平台和出入口控制系统服务,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6年芦花鸡基地人员出入管理平台项目ICT技术服务-117924.53万州3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对应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序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备注1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6年芦花鸡基地人员出入管理平台项目125000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1.6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系统集成或信息化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万元(含税)。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