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000263130020000048-zjzs20260821

二、项目名称: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投标报价:228000(元)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94.76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2026 年 9 月 23 日至 2027 年 9 月 22 日。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苏杭,艾新明,吴国斌,邵晓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景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不足伍千元,按伍千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877980质疑联系人:邱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88776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街道莫干山路268号远扬大厦2018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15790105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867759709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附件信息:终稿-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doc606.7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品目采购单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2日 14:19评审专家名单陈苏杭,艾新明,吴国斌,邵晓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景蔚总中标金额¥22.8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3115790105采购单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8877980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街道莫干山路268号远扬大厦20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15790105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编号:330000263130020000048-zjzs2026082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

三、获取招标文件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

五、公告期限5

六、其他补充事宜5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前附表8

一、总则11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6

三、投标17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9

五、评标21

六、定标22

七、合同授予22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3

九、验收24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9

一、评标方法32

二、评标标准32

三、评标程序32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3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7资格文件部分44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5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6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8

一、投标函49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0

三、符合性审查资料52

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53

五、投标标的清单58

六、商务技术偏离表58

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59报价文件部分60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61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46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62附件67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67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9附件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7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7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7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11日12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000263130020000048-zjzs20260821项目名称: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预算金额(元):230000最高限价(元):23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跨部门空间地址数据和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项目—经济社会空间化数据更新数量:1预算金额(元):2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9月11日12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