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综合检查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000263210370000164-ZJ-2632557
二、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综合检查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441000(元)上海爱吾眸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91弄3号1101-101、102室90.8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眼科综合检查台眼科综合检查台尼德克等OT-6400等1441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锋,葛体掌,肖美华,陈璟颖(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9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61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顾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795915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95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安騄,李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766871,0571-81061817质疑联系人:张夏卿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05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附件信息:330000263210370000164-ZJ-2632557-公开招标-眼科综合检查台.doc545.3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综合检查台品目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2日 14:30评审专家名单周锋,葛体掌,肖美华,陈璟颖(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波总中标金额¥44.1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安騄,李博项目联系电话13957766871,0571-81061817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61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6795915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57766871,0571-81061817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综合检查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0000263210370000164-ZJ-2632557项目名称:眼科综合检查台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6年8月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招标需求第4章评标办法第5章采购合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综合检查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000263210370000164-ZJ-2632557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综合检查台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496000.00最高限价(元):496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眼科综合检查台数量:1单位:批预算金额(元):49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可辅助医师更快速便捷地完成检查,为临床提供整体支撑。备注:综合台最高限价35万元,允许进口;电脑验光仪最高限价6.5万元,允许进口;视力检查器最高限价4万元,允许进口;视力表投影仪最高限价1万元,允许进口。瞳距仪最高限价0.15万元,允许进口;验光镜片箱最高限价0.2万元,允许进口;检眼检影镜最高限价1.5万元,允许进口;前置镜最高限价0.3万元,允许进口;试镜架最高限价0.75万元,允许进口;三棱镜最高限价0.2万元,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1.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1.3.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6年9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1.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4: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开标时间:2026年9月1日14: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1.5.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61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顾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795915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95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安騄、李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766871、13819182767质疑联系人:张夏卿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05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属性R 货物 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综合台□ 服务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工业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