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第二小学、新和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和县第二小学、新和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已由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新和发改批〔2026〕1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和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援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和县第二小学、新和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新和县第二小学院内、新和镇中心小学院内2.1.2 建设规模:新建2栋学生食堂,总建筑面积1596.75平方米,其中:第二小学食堂建筑面积795.50㎡,框架结构,地上1层;新和镇中心小学食堂建筑面积801.25㎡,框架结构,地上1层;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设备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1.3 工程投资额:790.00万元2.1.4 计划工期:138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1.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2.1.6 其他:需要项目负责人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企业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近三年(2023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07日),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字时间为准,合同至少需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承包范围、工程属性、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提供的类似项目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注:近一年新设立的施工企业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不做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仅用于资格要求,不得另行作为评分加分项重复计分;(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3.4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连续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完整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上述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3年起至2025年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信誉要求:3.6.1 信誉基本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1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5年10月08日起至2026年10月07日止。(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3.6.2 信誉其他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具体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行政处罚后(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规定的所属市场主体类型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投标截止日时在以上指定平台能查询到的,但距公示时间已超过1年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具体年份要求为近1年,指2025年10月08日起至2026年10月07止。(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具体要求:/具体年份要求为近/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7 其他要求:项目部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投标时应填报“主要人员简历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扫描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6年09月14日10时00分至2026年09月18日20时00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定性评审法□其他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上发布。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7-812257710. 其他(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4)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和县教育局地 址:新和县解放路16号联 系 人:孙帅龙电 话:0997-812239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健康社区环南路金桥·幸福里A区13号楼1单元1501室联 系 人:田新成电 话:17799970966
招标公告
📍 新疆 💰 7900000.0
新和县第二小学、新和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方: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代理机构: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