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4532525HT2026006120101 合同名称: 石屏县异龙镇松村小学运动场、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二次)合同 项目编号: 4532525JH202600612 项目名称: 石屏县异龙镇松村小学运动场、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人(甲方): 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 供应商(乙方): 云南衔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合同金额: 1332382.23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0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1 代理机构: 云南银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石屏县异龙镇松村小学运动场、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5637 中标、成交公告: 石屏县异龙镇松村小学运动场、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松村运动场、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合同(1).pdf建设施工合同书项目名称:石屏县异龙镇松村小学运动场、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发包人: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承包人:云南衔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承包人(全称):云南衔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石屏县异龙镇异龙小学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石屏县异龙镇松村小学运动场、篮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石屏县异龙镇松村小学校园内3.资金来源:义务教育薄改省级补助项目资金137万元(红财教发[2026]79号文件)4.工程内容:修复小型足球场及环形跑道:操场做成硅PU地面,改造排水系统及增设舞台附属设施:翻新操场旗杆附近的青石楼梯台阶等。5.工程承包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项目以外其他内容的质量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的最新质量验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贰仟叁佰捌拾贰元贰角叁分)(¥:1332382.23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黄正举1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9月10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签订。2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两份。(以下无正文)3福、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发包人:承包人:云南衔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小学(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法定代表人或其评Y(签字)(签字)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F统一社会信用代统一社会信用代12532525693091987P91530103MA6NA3EK4M码:码:石屏县异龙镇喜燕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地址:地址:83号县异龙镇黑龙坡鹂景庄园小区E5栋邮政编码:662200邮政编码:662200法定代表人:许斌法定代表人:龙志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987661077电话:18987782554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颐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公司石屏县支行园支行账号:24069401040019000账号:53050161535000000686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示范文本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6)响应文件及其附件、附录(7)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洽商记录、工程联系函、签证、通知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云南翰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唐崇光;注册号:53008617;联系电话:136088343661.1.2.5设计人:名称:云南昊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1323868758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蒙自市米兰春天C15商铺。1.1.3工程和设备6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8永久占地包括:1.1.3.9临时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1.3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现行建筑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5)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书面协议、(6)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工程量清单、(11)二次审定价及说明、(12)补充协议(若有)。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建设施工竣工图纸,部分专项项且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进行设计并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及效果图给发包人,以上设计工作包含在施工总费用内,不另行计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后明确;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在合同明确范围内。1.5.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安全备案资料、相关方案、签证记录、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工程所需所有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照相关规定;7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需提供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6.4条执行。1.5.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6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石屏县异龙小学;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张俊;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条执行;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及维护,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安全文明要求及当地城市要求等相关规定,相应费用已综合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1.11.1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1执行。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1.11.2执行。8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执行。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除通用条款1.13所列调整项外,均不调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张俊:联系电话:18987661020;姓名:白云杰:联系电话:17387388107;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按照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管理,履行项目管理职责。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完成,并具备必要的开工条件。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指定接口,由承包人接通施工用水、用电,并确保施工的正常需要。承包人对使用的水、电装表计量,并负责管理和维护相应水电设备,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发包人代收,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实际缴费金额开具行政往来款收据。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需自备备用电源,停水停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措施保障施工。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承包人代表:姓名:黄正举:联系电话:15288180687;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田心南路2号23幢101。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套,电子文档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装订成册,电子版为U盘拷贝。(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进场施工前,必须办理完所有由施工单位办理的相关报批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造价公司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