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运维、升级等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现有固定治超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运维升级服务,无人机巡查服务、虚拟卡点布设服务、执法AR眼镜及数据通信服务等项目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参与报价。具体需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运维、升级等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治超非现场执 法卡点及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信息化运维项目》 对支队现有杨小店、百洋铺、叶集、马头固定治超站,G312六安西(姚李)、S440杨桃路、S351六舒路、S325马头、G312杨小店、G237六安北(寿县方向)、迎宾大道共计4个固定治超站,7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提供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 2.《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升级服务》 对市本级已建4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7个点位进行升级优化,重点强化对特种作业车辆、许可超限运输车辆的特征识别能力。 3.《AR眼镜智能执法辅助体系建设服务》 构建AR智能执法体系,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单兵执法现场识别、数据核查、快速处置能力。 4.《治超虚拟卡点及数据传输服务》 结合现有固定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数智一体化治超平台、拓展电子围栏管控,拟构建虚拟卡点体系,提升路面感知能力。 5.《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人机巡查服务》 实现对支队管辖路段的常态化空中巡查,支队定制巡查任务,同步建设管理平台,兼容现有御三单兵无人机。
二、项目类型及采购方式 1.采购需求:完成以上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第一包:预算编制服务;第二包:预算审核服务。 (1)投标人可同时投一个或者两个包。 (2)评标委员会按照先第一包,后第二包的顺序开展评审。 (3)若某投标人被确定为第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继续参加第二包的评审打分排序,但不再作为第二包中标候选人予以推荐。 (4)第二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从剩余其他合格投标人中,按照评审得分排序依次递补产生 。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由各公司在领取磋商文件后自行测算报价。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7.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一包(预算编制及招标代理)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建议按实际资质核定填写); (3)第二包(预算审核)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能力(建议按实际资质核定填写)。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到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领取磋商文件。 3、售价:零元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18日10点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楼会议室(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地址: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08室(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 0564-3210107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9月10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