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佳泰竞磋(货物)2026-006 项目名称: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5710.00 最高限价(元):495710.00 标项名称: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数量: 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495710简要规格描述:大米、面粉、菜籽油等物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1个月内到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项目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 CA 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 CA 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PC 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6、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清采用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投标人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7、不同投标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8、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德县民政局 地 址:青海省果洛州甘德县柯曲镇胜利路 联系方式:0975-8304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佳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街道北禅路38号 联系方式:1769731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女士 电 话:17697315550附件信息: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pdf455.3K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泰竞磋(货物)2026-006采购项目名称: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甘德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说明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授予合同

九、终止情形

十、处罚

一、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二、其他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投标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资格证明材料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9:磋商保证金附件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11:磋商报价表附件12:分项报价表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17: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附件18: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件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20:磋商最终报价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2.重要指标3.商务要求

二、技术参数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概况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佳泰竞磋(货物)2026-006项目名称:甘德县民政局汛期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95710.00元简要规格描述:大米、面粉、菜籽油等物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交货期:1个月内到货。交货地点:甘德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产品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项目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6、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清采用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投标人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7、不同投标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8、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甘德县民政局联系人:尕国老师联系电话:0975-830488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佳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殷女士电话:17697315550邮箱:QHJT5111344@163.com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街道北禅路38号青海佳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10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1本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申请人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草案(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项目要求及技术服务内容4.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磋商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