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 :20260909160425589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26-09-18 14:00生产检维修树脂柱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0 10:35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对 生产检维修树脂柱 (项目编号: 20260909160425589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生产检维修树脂柱(2)项目编号: 20260909160425589(3)招 标 人: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地址:***** (3)项目概况:环保车间原树脂柱内部损坏无法使用,现重新购置 (4)发布媒体: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三、投标申请时间及办法 (1)投标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4时00分 (2)投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无,以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即投标申请成功。 (3)对供应商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钛材或者钛复合材料非标设备业绩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中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内容等相关信息); 3.投标人具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申请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请未注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投标人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首页中“会员注册”。注册咨询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申请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5)提醒事项:会员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递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4时00分 (2)投标申请成功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缴纳文件费、下载文件、提交下载答疑澄清。招标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4时00分 (2)逾期未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其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4)若项目需要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优质采平台(www.youzhicai.com)上传投标文件至该项目目录。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沫河口工业园 联 系 人:周贝贝 电 话:***** 2026年09月10日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树脂柱谈判采购公告(1).doc 树脂柱确认图(3).dwg 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检维修项目树脂柱采购编号:HH202609-01谈判采购文件1.1采购人: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9日2.第一章谈判公告检维修项目树脂柱谈判公告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采购编号:HH202609-012.项目名称:检维修项目3.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6.采购范围:树脂柱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9.项目预算:/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钛材或者钛复合材料非标设备业绩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中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内容等相关信息);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投标人具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8日14时00分。2.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www.youzhicai.com)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邮寄至: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开源大道38号,收件人及电话:周贝贝15655212003。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ahtba.ors.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开源大道38号联系人:周贝贝电话:15655212003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2质量标准符合图纸要求3最高限价无4踏勘现场不组织,如有需要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5预备会不召开6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方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疑问7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8分包不允许9偏离不允许10采购文件澄清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11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采购人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2响应有效期响应截止之后90天13响应保证金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14响应文件份数(1)份数要求: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无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3)密封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15开启程序(1)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情况;(2)开启响应文件;(3)统计供应商名称名称及其他内容;(4)开启结束。16谈判轮次及谈判程序谈判轮次:本项目共进行2轮谈判17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由采购人依规抽取。 18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不超过3名19成交候选人公示的媒介(1)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20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人是2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履约保证金:否22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最高响应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供应商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适用于全流程电子化采购)(1)评审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供应商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分钟)内按照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审小组可按照对供应商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24解释权(1)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照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照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5采购代理务费是否要求成交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要求26异议提出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如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IP地址相同”、“邮箱地址相同”等异常情况,应要求相关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评审办法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供应商未出现使用相同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进行响应的情形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邀请书”规定供应商业绩符合“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邀请书”规定信誉要求符合“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邀请书”规定其他要求符合“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邀请书”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供货期/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响应报价相等时,由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