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 | 木制床类
一、项目编号:330783263601220000017-DYCG2026-A021(2)
二、项目名称:东阳市技术学校学生床柜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667000(元)东阳市美术用品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城东工业区80.05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东阳市技术学校学生床柜采购项目(第二次)学生双层床、八人柜、上床下衣柜书架、书桌靠背椅组合东阳市美术用品有限公司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批667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杜小宇,何徐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伟,何爱珍,朱敏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阳市技术学校地址:东阳市城南街道冯楼东阳市技术学校总务处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389704质疑联系人:何徐良质疑联系方式:135759940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地址:浙江省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14楼大厅。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龙麟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5481274质疑联系人:徐校琴质疑联系方式:0579-8669153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东阳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地址: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8号 政府采购监管科传真:联系人:东阳市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附件信息:330783263601220000017-DYCG2026-A021(2)东阳市技术学校学生床柜采购项目(第二次).doc3.7M中小企业声明函165.7K330783263601220000017-DYCG2026-A021(2)东阳市技术学校学生床柜采购项目(第二次).doc中小企业声明函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关于东阳市技术学校学生床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0783263601220000017-DYCG2026-A021(2)项目名称:东阳市技术学校学生床柜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单位:东阳市技术学校招标机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2026年8月18日目录第1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2章招标需求第3章投标人须知第4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5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东阳市技术学校学生床柜采购项目(第二次)(东阳市采购计划确认书【2026】2046号批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30783263601220000017-DYCG2026-A021(2)2、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7.05万元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8、采购需求:标项货物名称数量金额(万元)1学生双层床180张67.05八人柜45个上床下衣柜书架书桌靠背椅组合40套标项货物名称数量金额(万元)1学生双层床180张67.05八人柜45个上床下衣柜书架书桌靠背椅组合40套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生产,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格式见附件);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均需提供,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各行政部门处罚的以上两网未记录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经举报查实的,取消中标资格。B、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参加投标。C、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权力和义务、分工等必须明确、具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网上获取:A、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的登录系统进行获取(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B、网上获取截止日期:2026年9月10日9点00分止(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9点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bfbs”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1851756719@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
五、开标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09点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为防止解密失败,政采云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到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
六、开标会议: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开标评审期间拨打投标预留联系电话两次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络,拨打后15分钟内未回复的,或收到电子询标通知后逾30分钟未予以答复的,均视为未派员参加开标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的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联系方式:95763。2、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数字证书申请后至办理成功预计需一周左右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预留好相应的时间,抓紧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topicId=57653&manualId=7023),电子投标具体的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
八、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