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NXCZ2600487CGN00
二、合同名称: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
三、项目编号:SXDY-2026-249-2
四、项目名称: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渭南市第二医院地址: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2号联系方式:0913-2072149供应商(乙方):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6号电信金融广场三层3D3E联系方式:029-8831966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1(项)¥7,765,800.00¥7,765,800.00无合同金额: 7,765,8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柒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8日至2030年06月08日履约地点:渭南市第二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合同.pdf渭南市第二医院2026年09月10日 合同编号:SNXCZ2600487CGNOO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委托方(甲方):[渭南市第二医院]受托方(乙方):[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渭南市第二医院]第1页共12页合同编号:SNXCZ2600487CGNOO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合同委托方(甲方):渭南市第二医院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2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健受托方(乙方):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6号电信金融广场三层3D3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超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进行信化系统及硬件相关建设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原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及价格1.1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负责保障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目参照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智慧服务评价三级等标准建设,需满足本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求,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临床径管理系统、病历质量管理系统、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系统,医学影像存档与通信系统(PACS)、心电、病理系统、超融合服务器和网络整改、数库高可用平台、患者服务平台、门诊分诊排队叫号软件系统、自助机系统、云胶片系统]。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1:项目服务清单。1.2特别说明:本合同1.1条约定参照“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电子病历应水平分级评价(四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智慧服务评价三级”开建设,仅指乙方建设的信息系统功能满足上述标准中针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求。相关评级/评审结果由第三方评审机构结合医院管理制度、业务实际执行情况、数据治理、人员管理等非系统因素综合评定,乙方不承担保证医院通过上述评级、取得对应等级证书的义务。1.3国家及省、市政策性接口(以红头文件/卫健局、医保局相关证明文件为准)维保期内免费对接。1.4项目验收交付后,新增第三方接口按人工成本/工作量收取接口费用,新增备按对接的设备数量收费。1.5提供现场集中培训、现场一对一培训、在线集中培训、远程一对一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保障培训覆盖面及培训效果;试运行阶段提供不少于3次集中培训;直至甲方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系统。第二条技术服务时间和地点2.1技术服务地点:[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2号]。2.2技术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36个月免费质保服务期届满为止;其中项目实施周期为合同生效后8个月,免费质保期自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第2页共12页合同编号:SNXCZ2600487CGNOO计算,共计36个月]。2.3技术服务要求:[保障渭南市第二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各系统稳定、安全、正常运行;乙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软件部署、硬件安装调试、系统联调、人员培训、技术文档交付,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履约验收;质保期内按合同第八条约定提供技术支持、故障处置等服务]。2.4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项目前期调研、需求梳理及实施条件筹备工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实施部署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甲乙双方组织开展项目履约验收: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6个月免费质保服务期。]。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甲方指定专人作为项目对接负责人,提供项目实施所需场地、网络、电力等基础条件,配合乙方开展设备进场、施工部署、系统调试、人员培训、项目验收、安全测评、应急演练等工作。3.2及时协调院内各科室配合项目实施,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内部沟通、协调事宜,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款项支付。3.3甲方需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信息、数据、资料、三方接口等技术资料,甲方负责协调医院各科室等资源以保障项目顺利按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职项目管理人员、协调医院各科室以及现有的业务系统厂商配合项目需求调研及实施、接口对接、牵头组织下发相关通知文件、系统上线培训等相关事宜。3.4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必要条件、频繁变更需求导致项目停滞、返工、工期延长、成本增加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额外费用。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为:大写人民币[柒佰柒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L¥[7,765,800.00],本合同总金额由软件信息化建设部分(增值税税率6%)与硬件建设部分(增值税税率13%)组成,分项明细如下:其中软件信息化建设部分含税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万玖仟叁佰元整],¥[5509300.00];其中价款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柒仟肆佰伍拾贰元捌角叁分],¥[5197452.83],增值税税款(6%):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壹仟捌佰肆拾柒元壹角柒分],¥[311847.17]。其中硬件建设部分含税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2256500.00];其中价款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陆仟玖佰零贰元陆角伍分],¥[1996902.65],增值税税款(13%):税款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伍佰玖拾柒元叁角伍分],¥[259597.35]。如因甲方要求项目内容、需求变更等导致乙方建设费用增加的,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另行承担费用。4.2合同总费用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以后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4.2.1.本次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额第3页共12页合同编号:SNXCZ2600487CGNO0的40%,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3,106,320.00]。4.2.2.以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为节点,甲方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玖仟柒佰肆拾元整],¥[2,329,740.00]。4.2.3.以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为节点,甲方在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壹仟肆佰缶拾元整],¥[1,941,450.00]。4.2.4.以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为节点,甲方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贰佰玖拾元整],¥[388,290.00]。4.3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甲方: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开发支行银行地址:/户名:渭南市第二医院账号:612010152010900009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502436900018M地址: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2号电话:0913-2072149乙方信息如下:乙方: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银行地址:/户名: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账号:6100190290005250606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4115468D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6号电信金融广场三层3D3E电话:029-88319662乙方应当确保提供的账户信息合法有效准确,若变更账户信息,应当提前十个作日通知甲方,因账户信息有误导致转账失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保密5.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本合同)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5.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第4页共12页合同编号:SNXCZ2600487CGNOOaa不披露义务。5.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5.4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5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5.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各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特殊情形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0i第七条验收7.1双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乙方完成全部系统部署、配置、调试、上线运行,提交全套项目文档资料(含实施方案、操作手册、运维手册、培训记录等),系统上线投入实际业务使用]。17.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完成附件1:项目服务清单的全部建设内容并正常运行:项目功能模块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功能参数为基础,结合乙方中标应答文件综合开展验收:对于乙方中标应答文件中存在正偏离响应的内容,以乙方应答文件0所承诺的更高实现标准作为验收依据。本验收仅针对本合同项下信息系统建设成果,、不作为医院相关等级评审、评级通过的判定依据;项目正式上线以甲方签署的《项目上线报告》为准,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即视为本项目进入维保期。7.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及全套验收资料,由甲方牵头组织,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并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本合同7.2条约定验收标准开展项目履约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7.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完整验收资料后,甲方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且无正当书面异议的,视为本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地点为甲方医院现场]。第八条售后服务8.1双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与附件1一致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其中乙方提供验收合格后3年免费维保服务,其中验收合格后第一年需提供1人的驻场运维服务,免费维保到期后重新商议。8.2项目验收合格后,当乙方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运维人员应1小时内响应,紧急问题在4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