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源街道环卫站内街巷无主余泥清运项目服务询价公告  为了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逢源街道环卫站需要对管辖范围内内街巷的无主余泥进行清理运输,现逢源街道环卫站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逢源街道环卫站内街无主余泥清运。   (二)项目内容:清理逢源街道管辖范围内内街巷无主建筑垃圾和余泥,运输到有处理余泥资质的合法消纳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项目金额:不超过12万元(含税金)   (四)项目期限:一年(从签订合同日期算起)。   (五)项目范围:逢源街道管辖范围内。   

二、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   

三、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9月17日17:00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交报价文件地点:荔湾区逢源街环卫站(荔湾区华贵路厚福大街40号)。   (三)交报价文件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20-81930697   

四、项目要求   (一)需具备建筑废弃物收纳或临时存放场所,我站不负责提供建筑废弃物的临时存放场所,不承担存放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责任。   (二)接到环卫站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清运建筑废弃物,确保整个过程无散漏,经清理后余泥堆放点干净、路见本色,清理的余泥必须要运输到有处理余泥资质的合法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必须符合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环卫站不负责提供清运工具及人员,不承担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责任。   (三)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   (四)做好无主余泥及无主装饰装修废弃物清运、处理的相关台账。   

五、服务单位资格及条件   (一)服务单位具有处理同类项目的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二)服务单位须具在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名单上,属于广州市荔湾区本区资质企业优先。   (三)服务单位须有广州市荔湾区展开有处理同类项目的5个街道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5辆或以上两轴新能源自卸车。   (四)服务单位须配置在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平台,并有相应的联单台账数据。   (五)服务单位应提交运输车辆清单,并详细说明运输处置方式及流程。   (六)服务单位需详细说明日常及突发情况的处理时效。   (七)服务单位需提供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须提供过往类似业务合同复印件)。   (八)服务单位需具有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颁发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九)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   (十)服务单位拥有政府采购资格。   

六、项目询比文件组成   (一)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一车次报价为例,格式按项目自拟,需包含具体明细清单);   (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质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由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颁发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车辆配备、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应急应变能力、财务状况等);   (七)近两年同类型的业绩经验(须提供类似业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逢源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

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告知。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