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09-09 22:50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省份:上海市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60720124938-15376871
二、项目名称: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1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上海庆田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勤益村东周家宅路54号93.331293004.00元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本项目拟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进行清运,需要清运的垃圾范围包括居民装修的建筑装修垃圾、小区的大件垃圾、小区各类无主垃圾(不含毛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垃圾),以及根据采购人需求,需要供应商在重要时间节点需清理的垃圾。服务要求、清运车辆要求、人员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2026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符合《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及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仁华,仇乾云,万云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人民币100万以内部分1.5%;100万-500万以内部分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34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响应文件均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259号 联系方式:021-68501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18721731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未 电话:18721731902 附件信息: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702.6K采购文件附件: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pdf1.3M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投标文件7.5.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的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庆田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4248.23万元,资产总额为1770.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庆田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09日104项目编号:310115000260720124938-15376871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26-2247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甲级F131000583审定人:何漾审核人:王璇项目负责人:刘未编制人:刘未核稿人:康雨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部分格式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5000260720124938-15376871项目名称: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预算编号:1526-W000355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3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包名称: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300000.00元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拟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进行清运,需要清运的垃圾范围包括居民装修的建筑装修垃圾、小区的大件垃圾、小区各类无主垃圾(不含毛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垃圾),以及根据采购人需求,需要供应商在重要时间节点需清理的垃圾。(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响应。包号包类别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1服务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企业均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08-30至2026-09-07,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已于2026年7月20日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https://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PWCy2Mq71cR+r7jE88niIQ==&utm=web-bidding-entrust-shanghai-front.2eef7d8f.0.0.ce4dba40a11d11f1bb17bbcb805f0a5a。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3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网)。3.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259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21-685013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联系方式:刘未187217319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未电话:187217319024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项目老小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项目2.项目类别货物口服务■3.采购预算人民币1300000.00元整。4最高限价无口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5.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259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1-68501376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联系人:刘未电话:18721731902传真:021-509087157.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口允许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允许*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由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9.项目划分包件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口本项目包含*个包件,同一供应商允许最多成交*个包件。包件具体情况如下:包件号及包件名称:包件预算金额:10.合同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是否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5BIIONG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17.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元/包件。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应与磋商截止时间一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逾期不交者,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户: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账号:31697100006741975付款备注:OA号***保证金注:请各供应商扫描以下二维码登记保证金缴纳信息,无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换取收据。保证金信息二维码:/另外: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保证金的缴纳登记,且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系统上确认。19.现场踏勘■不组织踏勘。□组织踏勘。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在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如现有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费用,并对踏勘现场后做出的判断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注: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0.疑问提问截止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在2026年09月08日上午09:00时之前传真20.疑问提问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1-50908715),原件可采用快递方式送达。为保证采购的合法性、公平性,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中的技术、服务等相关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在收到或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相关技术、服务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21.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及编制要求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壹份,作为归档使用,建议双面打印。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盖章,须与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若有多个包件,可编制在同一本响应文件中,但响应内容应按包件独立编制。共性内容可不重复,但应在各包件都适用的内容前标明“以下内容适用于包件*、包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时间:2026年09月09日10点00分(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