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太行芩韵”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6-09-10 02:04 信息来源: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份:河北省涞水县“太行芩韵”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涞水县“太行芩韵”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6】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本级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建设单位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中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319.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00 万元。 建设规模:该项目包含四个子项目。黄芩茶饮加工及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主要采购1条黄芩茶饮全自动生产线,包含水处理系统、前调配设备、无菌辅机单元、无菌冷灌装吹灌旋主机单元、后段包装单元等; 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为原路铣刨后加铺5厘米厚沥青罩面道路长9.74千米,修建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长1.857千米,修建15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长2.758千米,修建浆砌片石挡墙1330米,完成150米渠底混凝土硬化,修建护栏2116米等; 红色革命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对山南革命根据地司令部、军法处、政治部3处核心旧址开展保护性修缮,同时对山南村现有1300平方米的两层红色教育中心实施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一层850平方米实施功能分区改造及专业布展工程,配套定制陈列设施、场景复原模型等设施,二层450平方米改造为红色文化宣传展示区,包含恒温恒湿展柜、储存设施及配套设备等; 黄芩切片加工项目主要新建1500平方米标准化加工车间1座,配套建设1条黄芩切片生产线(具备切片、筛选、烘干等功能),新建820平方米标准化车间1座,配套建设1条黄芩切片生产线(具备切片、筛选、烘干等功能)。 建设地点:涞水县三坡镇、九龙镇。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143.9万元。 2.3 计划工期:452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供货安装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范围包含公用管道(GC2)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2021年 9 月 1日以来完成过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竣工时间或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日期为准。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②: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负责人①、②可为一人双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建筑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②:市政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负责人①、②可为一人双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6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5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预留给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的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24%,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并写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所属行业:设计: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建筑业;设备采购:工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9月10日 09时 00分至2026年09月16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 向河北中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汲建根, 联系电话:0312-3851061。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2-4522361 电子邮箱:laishuifupin@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涞水县冲之大街;联系人:刘鑫瑶,联系电话:0312-4517033,电子邮箱:laishuifupin@126.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1166号融旭商务中心6号楼431室;项目负责人:汲建根,联系电话:0312-3851061;联系人:汲建根,联系电话:0312-3851061,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