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09-09 15:21 信息来源: 省份:山西省
一、项目编号:1411212026CCS00123
二、项目名称: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山西和胜律师事务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68号盛伟大厦18层H、G座总报价:1950000(元)94.33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接受委托方委托,开展仲裁案件委托代理服务。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要求为准。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仲裁案件裁决之日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续东,程永翠,王维拖(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600.0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水县工信和科技局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新华北路 联系方式:15303581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联系方式:156358757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雪妮、冯 玉电 话:15635875758附件信息:文水法律竞争性磋商文件(8).docx191.8KH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212026CCS00123采购人:文水县工信和科技局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八月目录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6年9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2、项目编号:1411212026CCS0012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00000元5、采购需求:文水县人民政府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占用费仲裁案法律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要求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仲裁案件裁决之日止。7、服务地点:文水县、太原仲裁委员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ww.cx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p.8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投标,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和其总所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律师且具备律师执业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8月29日至2026年9月4日,每日上午00时至12时,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9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三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文水县工信和科技局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新华北路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53035816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联系方式:0358-22921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雪妮、冯玉电话:1563587575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00000元 1.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投标,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和其总所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律师且具备律师执业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现场考察否是答疑会否是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单位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单位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单位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②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实际到账为准)(供应商必须于开标前从其基本帐户打入下列指定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账号:6105 0186 5400 0000 0221行号:105791000032④保函: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2)银行保函: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基本户或一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2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供应商还须携带电脑及CA)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三巷)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 名 ,甲方确定成交供应商。6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协定。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1 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 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B、评审标准:(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招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