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采购单位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示时间2026-09-09 22:22:55项目预算681400.0元 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6-09-0071 项目名称: 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81400.0(元) 最高限价: 648100(元) 采购需求: 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 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二楼投标人员休息室
四、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二楼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 3.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碧霞路 299 号 联系方式:1525138828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 联系方式:1771463759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5251388287 附件: 图纸_清单及编制说明.zip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_迎春桥-碧霞路_采购文件0909.doc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项目编号:320682-2026-09-0071采购人名称:如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9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项目编号:320682-2026-09-0071预算金额:68.14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5万元);最高限价:64.81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如皋市东大街巷地下管网及地面更新工程(迎春桥-碧霞路),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项目类型:工程。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地点:如e采购平台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如e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二楼投标人员休息室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时间:2026年9月2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二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事宜:投标保证金免收。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3.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碧霞路299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1525138828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联系方式:谢楠楠17714637590第2章磋商须知
一、参加磋商费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的约束力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磋商文件由磋商公告、磋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响应文件组成等部分组成。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编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6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4.磋商文件应当可靠装订和密封,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5.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