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qzfcg202608110010-3
二、合同名称:酒泉市嘉星雲璟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包
三、项目编号:肃财采备字[2026]96号
四、项目名称:酒泉市嘉星雲璟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三包、六包、七包)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酒泉市正大路幼儿园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正大路26号联系方式:0937-2676891供应商(乙方):酒泉新大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民意街22-3号门店联系方式:1389375292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其他办公设备1(项)¥198,700.00¥198,700.00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金额: 198,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柒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8日履约地点:酒泉市嘉星雲璟幼儿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六包合同.pdf酒泉市正大路幼儿园2026年09月09日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六包合同.pdf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酒泉市嘉星雲璟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包合同编号:iqzfcg202608110010-3甲方:酒泉市正大路幼儿园乙方:酒泉新大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9月08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1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I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酒泉市正大路幼儿园乙方(全称):酒泉新大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酒泉市嘉星雲璟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igzfcg202608110010-3(2)采购计划编号:肃财采备字[2026]96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详见分项报价表品牌:详见分项报价表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表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详见分项报价表(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987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柒佰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2)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运口全额付款:回分期付款:因政策调整,财政局不能及时支付合同款,以财政支付进度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口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口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09月08日,完成日期:2026年09月18日。(2)履约地点:酒泉市正大路幼儿园(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口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酒泉市正大路幼儿园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供应商提前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产品合格,达到国家法规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9月08日合同订立地点:酒泉市嘉星雲璟幼儿园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酒泉市正大路幼儿园乙方:酒泉新大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7m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列外拥有者性别男住所住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北街街道民意街17-1-10号门店联系人联系人廖嘉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609379238通信地址通信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北街街道民意街17-1-10号门店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35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65682436@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063916243H开户名称酒泉新大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银行账号2713035309200212254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l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