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N5104212026000063-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4212026000063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米易县人民医院地址:米易县攀连镇河熙北路39号联系方式:0812-6376306供应商(乙方):上海诚泰仁然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发路58弄86号四层5-05室联系方式:1819074618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批)¥297,000.00¥297,000.00E80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批)¥398,000.00¥398,000.00Navi p6合同金额: 6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9日至2029年10月09日履约地点:米易县人民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米易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pdf米易县人民医院2026年09月09日 米易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攀米医合同[2026]270号签订地点:米易县人民医院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采购人(甲方):米易县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上海诚泰仁然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6年度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4212026000063)《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订立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生产厂家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是否进口质保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注册证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E80台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129.729.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否自初验合格之日起3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注册证名称:彩色超声Navip6台深圳市华声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9.839.8否自初验合格之日起3年1诊断系统)合计(元):695000.00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

二、合同总价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即695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随机配件、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相关各项的含税的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权属清楚,且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医疗设备及器械标准,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最终验收合格前,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因处理质量缺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单位住所地。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3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由乙方在交货后的7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相关货物在质检部门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国产产品出厂生产时期与交货日期不超过三个月,进口产品出厂日期与交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招投标2文件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拒绝签署备忘录的,甲方做出的现场记录自送达之日起视为乙方认可,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确认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因此顺延验收期等,视为乙方违约;(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共同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6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货物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合格证明、报关单及商检报告(进口产品)等资料在交货时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应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

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不付款,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初验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90%的货款,人民币小写:6255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剩余10%款项695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伍佰元整,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支付余款的书面通知,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事项已履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款项695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伍佰元整。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均采取转账方式支付,双方收款账户确认如下:甲方贝账户名:米易县人民医院开户行:农业银行米易县支行账号:22-147101040006348乙方账户名:上海诚泰仁然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账号:31050178360000008625

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初验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试用期及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3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须跟换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姓名:陈继宇,联系电话:18190746189)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3、质保期满后至本合同项下货物使用寿命期限内,本合同项下设备如需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且乙方维修只收取更换配件成本费用,乙方不得另收取维修费及其他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4、对本合同项下设备、配置等软硬件的使用,乙方应指派专人为甲方医务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对于需要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及学术平台的产品,乙方应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及学术平台,并负责联系具备同类产品的三级以上医院便于甲方人员进修学习。5、本合同项下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负责处理并提供备用件。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质保期内,保证国产产品不超过10个工作日,进口产品不超过30个工作日;并负责设备正常运行。6、如本合同项下货物使用时需要与甲方在用信息系统对接,乙方应负责与医院在用信息系统软硬件方联系完成系统接口及支付相关接口费用并确保货物正常使用。7、如本合同项下货物为特种设备,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时,乙方应负责提供办证时所需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8、如本合同项下货物为射线装置时,如前期论证及招标文件要求是交钥匙工程,乙方应负责完成机房辐射改造工程、预控评及上户换证工作直至设备正常投入使用。4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土的违约金;(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直接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土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乙方因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90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约定交货而违约,乙方除应按照本条本款第“(1)”项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乙方还须在检测报告出具后的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还应依据本项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因检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货款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如乙方违约,除应依据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甲方所受全部损失之赔偿费用。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更换费用、诉讼费、5鉴定费、律师费及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差旅费等。(6)乙方违约,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乙方无权再要求退还。(7)若因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无法达到使用标准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若该争议系由乙方违约/或过错导致,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诉讼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审价费、律师费、保全费等)概由乙方承担;其中律师费标准参考争议机构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最新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执行,具体金额以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发票为准。

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效力等同。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一并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通过相互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方式中标的,中标无效,依法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处理。合同签订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成交资格;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该合同也属无效合同,甲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甲方已经完成款项支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责令乙方全额退还非法所得并赔偿甲方合同金额20%款项;如果情节严重的,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置。3、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的通知、函等书面文件可以电子邮件、信息方式发送,发送成功视为送达,甲方指定邮箱号为myxrmyyzbk@163.com、联系电话为0812-6376389,乙方指定邮箱号为272021494@qq.com、联系电话为18190746189:乙方邮箱号、联系电话变动的,应在变动后3日内通知甲方,如未告知,按本合同约定号码发送后即为送达。64、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一份。5、分项报价明细表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办。甲方:米易县人民医院乙方:上海诚泰仁然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