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6-583223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51011558297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生态大道踏水段1833号联系方式:028-82617182供应商(乙方):成都富捷锐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温江区万春街道联系方式:1520839021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项)¥3,804.00¥3,804.00单位救护车维修采购合同金额: 3,804.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零肆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4日至2027年09月04日履约地点:成都市温江区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09月09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709510101000002征集人: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成都富捷锐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583223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乙方:成都富捷锐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804.00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零肆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工时单价报价要求基础单价:1902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20.00%报价单价:3804.00元数量:1服务价格:3804.00元服务内容:

一、工时单价报价要求:供应商工时单价的报价以在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的基础的折扣率的方式体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80%。

二、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第1页-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3。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4×60%=30.24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3×60%=28.08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供应商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供应商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文件要求:(十六)服务项类型:服务内容服务项名称:工时单价报价要求服务项对应的描述:

一、工时单价报价要求:我公司工时单价的报价以在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的基础的折扣率的方式体现,我公司所报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80%。

二、我公司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我公司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3。如我公司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我公司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4×60%=30.24元/工时,如我公司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我公司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3×60%=28.08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我公司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我公司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我公司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第2页-(2)服务名称:人员配备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应当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5名汽车维修工、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接待人员以及4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 付款方式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承诺的报价进行结算。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 保密要求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和工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 其他要求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 0服务价格: 0.00元车)。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 响应时间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第3页-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7天,全车大修不超过20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供应商响应内容:(7)服务名称: 售后服务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质量保证期: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80个日历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60个日历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个日历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个日历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返修: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个日历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质保期内返修响应时间: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若超过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返修车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3)在服务期限内,如《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修订,供应商应按修订后的工时定额标准执行。(4)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服务四川省省本级采购人应通过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供应商服务成都市市本级采购人应通过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供应商响应内容:(8)服务名称: 应急救援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如发生外出施-第4页-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维修供应商应与送修单位自行协商结算应急救援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供应商响应内容:(9)服务名称: 服务标准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相应修改单、《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344)、《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JT-T-1029)、《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汽车油漆涂层》(QC/T484-1999)等。供应商响应内容:(10)服务名称:环保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供应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定期监测,接受行业监测。2、危化品仓库、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场所,供应商应独立设置。3、供应商的喷漆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设备。4、供应商库房、车间地面应无油液,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应排放或回收再利用。5、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6、供应商应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7、涂装工艺的涂料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相关要求。8、工艺废气管理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相关要求。9、供应商服务场地环境卫生,照明、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完-第5页-好。供应商响应内容:(11)服务名称:维修委托流程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