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50222026003604
二、合同名称: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多媒体形态学实验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THZB2026-323ZFHW
四、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多媒体形态学实验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医科大学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医科大学云漫湖校区联系方式:0851-88545068供应商(乙方):贵州润峰泉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F区第6栋1单元13层11号[花果园社区]联系方式:0851-85974561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多媒体形态学实验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648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合同金额(元):26489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夸克扫描王_验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合同.pdf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多媒体形态学实验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Y20260824-01甲方:贵州医科大学乙方:贵州润峰泉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联系人:姓名:刘萍手机:13985498662(设备管理处)电话:0851-88545068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医科大学云漫湖校区乙方联系人:姓名:王仲男手机:15885505393由邮箱:76756542@qq.com非纳税识别号:91520102308876850U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贵溪支行开户账号:24020058092000144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多媒体形态学实验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委托贵州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THZB2026-323ZFHW)的实施,按照该项目采购结果,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签订如下条款
一、商务条款:(一)价款及支付1.价款序号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多媒体形态学实验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批详见附件2648900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小写:¥2648900.00注:报价一览表及品牌型号见采购附件。货物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产品及备品备件、特殊工具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培训、售后服务、相关的检测费、产品正常工作所需的配件费及技术支持等所有费用。漏项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甲方不再追加任何费用。2.支付时间及方式: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办理入库等付款相关的所有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二)交货时间及地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三)包装、运输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遗失,并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四)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国际标准,达到按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和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并且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五)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1.货物在运输之前,乙方需到场了解安装条件,保证所需货物能达到甲方使用要求。货物由乙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后,乙方工程师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到场开箱、安装。其他约定按投标文件或招标时乙方的有关承诺办理。2.涉及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市场经管局相关要求,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免费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使用培训及日常维护培训。3.货物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向甲方使用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按学校验收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所供货物进行资产验收和出具验收报告。4.货物运输、卸载、搬运、安装等实施全过程的安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六)质保期、售后服务及维修1.质保期:质保期从设备交付正常使用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所有设备提供7年的免费质保,其中显微镜台台面提供10年的免费质保。2.质保期内,在质保期内维护维修响应在2小时,接到故障电话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如货物在检修24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乙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或提供备用产品给甲方使用部门使用;如不能排除故障,要求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全部更换。质保期满后,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按低于市场价收取材料费。乙方承诺的其他优惠条款。3.所有货物质保期服务方式均为乙方派人员到用户货物使用现场进行保修,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其他条款,按乙方“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中
二、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付货物相应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应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项进行一J次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成新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造成其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1.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违约方承担对方维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四、其他1.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七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起生效,甲方五份、乙方两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贵州医科犬学(签章)乙方:贵州润峰泉科技有限公司(签章)陈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年1月2日签字日期:2026年9月日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设备管理处经办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