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ZXWT-2026-172-1

二、项目名称: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德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7层18室 987100.00元 95.70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货物类(福州德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 万东百胜 iX90 eHD 1 套 987100.00 9871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高露琦 评审专家: 林冠百、刘红、蔡国漳、倪秀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8%;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64%;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4%,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2%。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采购包1:14806.5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合格(2)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最终目的地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3)本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即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至我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需邮寄中标通知书请将相关内容(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办理项目事宜)发送至zhixin04@126.com。(4)如需开具发票请将相关内容(包括开票信息、办理项目事宜)发送至邮箱:zhixin05@126.com。(5)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我司领取其未中标通知书。(6)附件详见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easy-prt.com本项目结果公告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高晓汀、0591-221690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丁双双、张小青、谢鑫、张博艺、廖丽松、0591-87616211、87530730转8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张小青、谢鑫、张博艺、廖丽松电 话:0591-87616211、87530730转806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09月08日本国产品相关材料.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发售稿】ZXWT-2026-172-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pdf三-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超声诊断设备,型号:iX90eHD)1,生产厂为(万东百胜(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苏州市高新区金燕路8号阳山科技工业园7号3层)。(超声诊断设备,型号:iX90eHD)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超声诊断设备,型号:ix90elID)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超声诊断设备,型号:iX90eHD)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郑思远公司(单位)名称(盖章):福州德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04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9二-4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的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万东百胜(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12158.95万元,资产总额为1395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郑思远投标人:福州德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04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9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项目编号:ZXWT-2026-172-1采购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邮编:350003电话:0591-87616211、87530730转806传真:0591-87568219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E-mail:zhixin08@126.com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人

三、招标

四、投标

五、开标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八、采购政策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本招标文件共83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二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ZXWT-2026-172-1。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所有采购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6.2获取地点及方式:(1)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