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本级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一、项目编号:330100262010120000056-hwcg2026-83

二、项目名称: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497000(元)杭州中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美都广场C座1505室81.42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总价(元)001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安迪特AE-30321497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江涛,张晖,陈晶,陈频,曹侃(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邢昊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26598质疑联系人:曹侃质疑联系方式:150058150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城区开元路7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88207质疑联系人:王一虎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126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附件信息:hwcg2026-83报价.pdf1.4M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doc634.9K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第83期.docx15.5K中小企业声明函652.8K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doc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第83期.docxhwcg2026-83报价.pdf中小企业声明函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招标编号:hwcg2026-83)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部分)项目编号:hwcg2026-83-001标项名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投标设备名称: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投标人全称:杭州中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8月报价文件部分目录

一、投标设备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果有)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②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

一、投标设备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招标项目编号:hwcg2026-83-001(标项编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投标设备名称产地品牌(有)规格型号数量总价(元)备注(如果有)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广州安迪特AE-30321套497000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元整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中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

二、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招标项目编号:hwcg2026-83-001(标项编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项目编号投标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投标产地规格型号投标品牌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元)hwcg2026-83-001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套1广州AE-3032安迪特497000497000投标报价(小写):¥497000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元整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货物购置费、运输费、仓储、安装调试费、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合同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中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安迪特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841.73万元,资产总额为409.9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广州安迪特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8月25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中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

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有)【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本国产品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下列两项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未提供下列两项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政策。】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型号:AE-3032),生产厂为广州安迪特医疗技术有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广州安迪特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8月25日X【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中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限公司,厂址为广州市荔湾区周门路9号自编10号501房。2026年8月25日②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与本公司(单位)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m-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广州安迪特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8月25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中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hwcg2026-83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wcg2026-83项目名称:2026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八十三期)预算金额(元):550000最高限价(元):550000采购需求:标项001标项名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有事件相关电位/常规脑电/视频脑电/脑电地形图等多种检测模式,可自由切换,适用于人体脑电生理信号检测、处理、显示和储存,以及测量在含有信息刺激诱发下的大脑生物电位,对患者进行大脑认知功能的辅助诊断。备注:国产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项目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