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NZHCG2026070)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总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2)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线上(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七、其他项目概况(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ZHCG2026070项目名称: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包组编号:01预算金额(元):150,000.00最高限价(折扣率):100%采购需求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包含救护车20辆,办公用车3辆,车辆信息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与中标方签订一年采购合同,期满后,在符合(鞍财采[2020]224号)文件对续签服务类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双方一致同意续签下一年度,最多可续签两年。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总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2)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026年9月9日08时00分至2026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方式:现场/线上(邮箱)报名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5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现场/线上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线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1nzhcgd1e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2211900,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现场报名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一份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2.本项目投标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接受邮寄/现场递交方式。邮寄地址: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邮编:114001接收人:姚思淼(投标文件由任意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会议号:8050687269)。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地址:鞍山市立山区玉田街23号联系人:王子辉电话:0412-2600013电子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联系人:姚思淼电话:0412-2211900电子邮件:1nzhcgdl@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姚(多)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