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条件革吉县文布当桑乡清洁能源供暖建设项目已由革吉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革吉县文布当桑乡人民政府,投资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通知,经革吉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审批,该项目直接进行发包。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发包,选定委托人。

二、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一)发包概况项目规模:项目规模本项目在革吉县文布当桑乡拟建设太阳能集中供暖系统和辅助热源相结合的集中供暖系统,满足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筑供暖需求。集中供热工程包括太阳能集中供暖热源厂、供热管网、供暖末端等几个部分,本项目建设规模为供热建筑面积为14400.33㎡,供热负荷1027.87KW.同时新建乡室外配套管网,最大管径DN150,最小管径DN32。工程监理概算批复费用为33.82万元,大写:叁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二)标段划分及发包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发包内容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施方案中所含所有内容。(三)建设地点:文布当桑乡人民政府(四)概算及投资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已落实)。(五)计划工期:180天。(六)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区外监理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主管部门备案。<span leaf="" style="-webkit-tap-highli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