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6-04838851

二、合同名称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DDYJ-2026-1914961

四、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地址:广东省_茂名市_茂南区工业东路(创业世家北侧)茂南区人社局培训大楼6楼联系方式:17827779418供应商(乙方): 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四路3号名豪公馆四楼联系方式:1392971817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法律服务2(年)50,000.00100,000.00合同金额: 1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7日至2028年09月06日履约地点:茂南区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2026年09月08日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电⼦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38851甲⽅: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东海⽇律师事务所合同⾦额(元):100000.00⼈⺠币⼤写:壹拾万元整为保护甲⼄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总则⼀1.本合同甲⼄双⽅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法典》,并各⾃履⾏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履⾏相关服务。3.甲⽅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式付给⼄⽅到期应付的费⽤。⼆、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品⽬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年50000.0000⼈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9⽉7⽇¥100,000合计¥100,000⼤写(⼈⺠币):壹拾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员的⼯勤费⽤(包括⼯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费⽤等。

三、付款⽅式⽅付款⽅式:其他⽀付⽅式甲⽅于每年9⽉30⽇前向⼄⽅⽀付法律顾问服务费伍万元整(⼩写¥50000.00元)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6年9⽉7⽇⾄2028年9⽉6⽇服务地点:茂名市

五、甲⽅的权利和义务⽅(⼀)甲⽅的权利-第1⻚-1.对⼄⽅提供的服务⼯作进⾏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进⾏调整。(⼆)甲⽅的义务1.为⼄⽅提供必要的⼯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前提前通知⼄⽅,以便达成双⽅共识。

六、⼄⽅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1.要求甲⽅为本合同标的服务⼯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合同款项。(⼆)⼄⽅的义务1.在履⾏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的指⽰进⾏服务⼯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专项专业服务⼩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组的服务⼈员和负责⼈必须固定,如⼈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并经甲⽅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

七、验收⼄⽅在提交⻬全的服务过程⽂件及⾃检报告后的15个⼯作⽇内,甲⽅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向⼄⽅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及时向⼄⽅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原因在收到⼄⽅提交的服务过程⽂件及⾃检报告后15个⼯作⽇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双⽅根据相关标准进⾏友好协商确定。⼋、违约责任⼋1.甲⽅逾期⽀付服务费的,每逾期⼀天,甲⽅向⼄⽅偿付⽋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累计违约⾦总额不超过⽋款总额的百分之五。-第2⻚-2.⼄⽅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有权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法得到甲⽅满意时,⼄⽅向甲⽅⽀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3.⼄⽅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向甲⽅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累计违约⾦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天,甲⽅有权终⽌合同。

九、保密甲⼄双⽅在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泄露、不正当地使⽤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双⽅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其它⼗⼀1.合同履⾏期内甲⼄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2.本合同⼀式2份,由甲⼄双⽅盖章即⽣效,具有同等法律效⼒。(以下⽆正⽂)甲⽅(盖章):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甲⽅联系⼈:张琼轩联系电话:17827779418合同签订⽇期:合同履约开始⽇期:2026-09-07合同履约截⽌⽇期:2028-09-06⼄⽅(盖章):⼴东海⽇律师事务所开⼾银⾏: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双⼭⽀⾏银⾏账号:44588901040000043⼄⽅联系⼈:邓耀洲联系电话:13929718172合同签订⽇期:-第3⻚-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电⼦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38851甲⽅: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东海⽇律师事务所合同⾦额(元):100000.00⼈⺠币⼤写:壹拾万元整为保护甲⼄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总则⼀1.本合同甲⼄双⽅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法典》,并各⾃履⾏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履⾏相关服务。3.甲⽅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式付给⼄⽅到期应付的费⽤。⼆、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品⽬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年50000.0000⼈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9⽉7⽇¥100,000合计¥100,000⼤写(⼈⺠币):壹拾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员的⼯勤费⽤(包括⼯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费⽤等。

三、付款⽅式⽅付款⽅式:其他⽀付同引起的争议,甲⼄双⽅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其它⼗⼀1.合同履⾏期内甲⼄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2.本合同⼀式2份,由甲⼄双⽅盖章即⽣效,具有同等法律效⼒。(以下⽆正⽂)甲⽅(盖章):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甲⽅联系⼈:张琼轩联系电话:17827779418合同签订⽇期:合同履约开始⽇期:2026-09-07合同履约截⽌⽇期:2028-09-06⼄⽅(盖章):⼴东海⽇律师事务所开⼾银⾏: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双⼭⽀⾏银⾏账号:44588901040000043⼄⽅联系⼈:邓耀洲联系电话:13929718172合同签订⽇期:-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