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花溪区高坡乡2026年五寨村栗木山沟渠建设乡村振兴项目项目编号:ZZXH-GP-2026009采购预算:976835.05元最高限价:976835.05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 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花溪区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苗族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徐汉琴 联系电话:0851-83220000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林群、龙安婧、王明忠联系方式:15185042135
五、附件附件信息:采购需求公示.pdf207.7K注:下述内容以最终发售的采购文件内容为准。花溪区高坡乡2026年五寨村栗木山沟渠建设乡村振兴项目需求公示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2026年1月至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材料;如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且盖税务机关章印;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备注:①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证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③投标单位为该人员缴纳的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3)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备注:①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扫描件;②提供投标单位为该人员缴纳的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全额面向中小企业,故不再对中小企业报价作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第二节商务要求
一、工期及建设地点1.工期(日历天):90日历天2.建设地点:高坡乡
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服务及质量要求。2.验收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服务及质量要求。3.验收方式:按照贵阳市财政局筑财采〔2022〕4号文《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验收。
三、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如因施工质量引起返修,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
四、质保期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五、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签订7日内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次在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次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完毕,按审定金额扣减已支付工程价款后支付(注:质保金支付方式为乙方按结算款的3%,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给采购人)。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金额为项目结算金额的3%。2.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保期满后全部不计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异常低价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值×5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供应商需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相关说明附于文件之中。须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九、其他要求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3、供应商须承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也绝不拖欠本项目所雇佣的农民工工资。4、供应商须承诺,同意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对方案进行调整。5、供应商须承诺,材料进场后,为便于工作的推进,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中,应适当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问题,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措施。6、供应商须承诺,实施前必须制定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7、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拟派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8、供应商须承诺,因施工措施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社会纠纷等,自行协调解决,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供应商须承诺,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施工,垃圾的堆放及清运自行协调解决,不得随意堆放。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10、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1、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组长在线组织评委商议,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的原则进行讨论,组长根据最终讨论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