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26.09.08-巷道灯等物资采购-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金益煤炭-2026-HW13861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实施地点:木担坝煤矿 项目概况:巷道灯等物资采购 标段/包名称: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26.09.08-巷道灯等物资采购-询比采购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9-08 08:38:02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9-11 13: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6-09-11 14:00:00 开标地点:木担坝煤矿 公告PDF: 巷道灯等物资采购文件.pdf采购单位信息 招标人名称/采购单位名称: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浩 联系电话:15286536487 代理机构信息 更多详细信息来源:: https://www.e-qyzc.com/#/trade-info-detail?id=1546802456089743361&noticeType=1&publishStatus=1采购编号:金益煤炭-2026-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巷道灯等物资采购文件采购人: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一、采购公告详见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发布的采购公告。
二、应答人须知供应商资格要求1.应答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选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应答;4.应答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响应性评审要求1、应答人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相符:报价金额大小写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合计一致、分项报价不存在漏项和增项。评审办法1、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2、满足供应商响应性评审要求。3、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按照以下原则推荐排序:首先按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相等时,按照交货期、品牌等因素的先后顺序推荐排序。4、不足三家情况(1)公开询价采购,在首次挂网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应答人数量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分析采购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二次挂网采购。(2)在首次挂网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应答人超过三个(含),详评后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作流标处理,超过三个(含)方可按流程开展工作。应答文件1.报价人将技术文件(如有)、价格的PDF版(加盖公章)上传至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串通应答等违法行为除国家采购投标法、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外,不同应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应答人串通应答,其应答将被否决。1.不同应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3.不同应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应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应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应答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应答人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8.不同应答人购标人员相同或联系方式相同;重要提示1.有如下行为(不限于)的应答人,属一般不良行为,在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3个月~12个月内采购资格按不合格处理:1.1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应答人,扰乱采购市场;1.2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和散播采购方商业秘密,或者违反保密协议,或者违背采购方保密要求。2.有如下行为(不限于)的应答人,以及国家规定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属严重不良行为,在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12个月~36个月内采购资格按不合格处理:2.1采购文件第二条“串通应答”的应答人;2.2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2.3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4向评审人员行贿或承兑其它好处等,严重阻碍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2.5在应答中弄虚作假,提交不真实的资质、业绩及采购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2.6采购人与应答人之间相互串通应答;2.7以他人名义应答或借用他人资质应答;2.8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应答和承接业务;2.9应答人私自修改合同条款、供货要求、技术参数指标等合同文本内容;2.10应答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不按原承诺条件签订合同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三、报价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材质生产厂家或品牌采购人规定交货期报价人承诺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矿用隔爆型巷道灯DGC45/127L(C)个402工业泵矿用气动隔膜泵BQG-450/0.2口径3寸台23自动搅匀潜污泵100WQ/E150-11-7.5-Y-PJ转速1440r/min口径100mm电压380v台14机械隔膜计量泵JWM-C-150/0.7/120W/380V台15矿灯充电柜门门锁CLF-100WG件206矿灯充电柜门显示屏CLF-100WG件20总计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税率/税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1.应答人成交后应向平台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不单独列项填报。服务费按平台标准收取。2.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订货通知要求送达物资,经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挂账,次月起甲方根据资金情况,通过承兑汇票、航信或银行转账方式分月支付。3.违约条款:按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不能按期交货,则每天按2%违约金罚款,最多违约金罚款不超过本批次订单总价20%。4.报价含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到矿落地价:摆放整齐规范)报价人采购人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木担坝煤矿联系人:联系人:辛浩联系电话:15286536487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四、合同文本XXXX采购合同买受人(下称甲方):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出卖人(下称乙方):签订地点:贵州省习水县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到货时间1合计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不含税价格:本价格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第一条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第二条技术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2.1货物的技术、质量按XXXX要求:2.1.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合法所有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并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瑕疵、知识产权瑕疵等);2.2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按民法典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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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百一十七条办理;2.3乙方交付的货物(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视为违约,按民法典及本协议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4产品质量保质期2.4.1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质期为:安装调试运行正常,经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一年。产品说明书载明质量保证期的,按说明书确定的质保期限为准;2.4.2标的货物(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自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至甲方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2.4.3在质保期内,因乙方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的缺陷,引发事故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其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而导致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所需货物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2.4.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承担无偿更换、修理或者退货、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4.5无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是否届满,如因该货物存在缺陷造成甲方及其雇员或者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仍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款所称缺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第三条货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3.1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本合同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该货物专业包装标准,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装卸,并具备防震、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耐粗暴搬运条件;包装物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3.2由于本合同货物没有按规定包装或者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丢失的,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单证及技术资料4.1乙方应提交标配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外清单,与设备一并交付验收。除标配备件及专用工具外,乙方须于交付本合同货物时,免费增加提供备品备件及专业工具,具体数量:无;4.2乙方应当同时提交下列单证及技术资料各2套(附电子版1套),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产品的煤安证、防爆证、合格证、装箱单及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2)产品说明书及操作手册;(3)订货通知(装箱单);(4)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5)乙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并无偿授权甲方使用;4.3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报告);4.4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随货资料不完整或无效,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维修、运行、延期投入使用等,视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及风险负担5.1货物长途运输方式为汽运,到货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东皇镇木楠村木担坝煤矿指定地点,收货人:XX,电话:XXXX。运杂费、装车费、卸车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2交付前的短途倒运等运杂费,由乙方自行承担;5.3乙方应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地点;5.4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货物分批运输的,每个批次的清单货物应按批次到货的时间交付货物。如逾期超过20日仍未交付货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第六条货物的验收6.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执行;6.2验收程序及方法:6.2.1初步验收:交货期满后3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的初步验收,清点到货数量、查验外观质量。初步验收合格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验证期);6.2.2经初步验收,到货数量错误或者外观质量有瑕疵的,经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负责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一次整改,更换或者补充货物。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更换、补充的,或者更换、补充的货物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所有到货由乙方负责自行取回和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及风险;6.3除下列情形外,本合同约定的到货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均为固定期限,如有延迟,即构成违约(1)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迟延的;(2)因甲方的原因(不含甲方同意整改的情形)造成迟延的;(3)双方对上述期限另有协议约定的。第七条交付方式7.1交付方式:出卖人将标的物运输至买受人处经验收合格,甲方签署入库验收单,视为乙方完成交付;(到矿落地价)7.2交付时间:对不需要安装调试、试运行的货物,经验收合格,甲方签署入库验收单,验收单载明日期,为交付时间;7.3交付地点: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7.4本合同所称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是指乙方全面、完整、准确地履行了下列交付义务;(1)所供货物在交付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经甲方验收质量验收合格;(2)随机备品备件和相关单证及技术资料已向甲方移交完毕;7.5到货时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