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585-TCLY-G2026-00130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常规、土壤、固废)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585-TCLY-G2026-0013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太仓市城厢镇县府东街99号联系方式:0512-53568704供应商(乙方):苏州泰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太仓市娄东街道北京东路88号东G、东J联系方式:13962402124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环境监测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200000.00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7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二 合同.pdf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二 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技术合同书项目名称:2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单位: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中标单位:苏州泰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9月1招标单位: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以下称甲方)中标单位:苏州泰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地址:太仓市行政中心6号楼6楼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北京东路88号东G/东J电话:0512-53992651电话:0512-538679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关于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C-320585-TCLY-G2026-0013第二标段)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服务内容:太仓市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督执法、环境信访、环境质量、应急等常规监测项目,土壤、固废类监测项目及其它环境管理需要开展的监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常规污染源废水和废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监测项目,土壤专项监测项目及涉固体废物监测项目等。(2)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2026年9月2日-2027年9月1日)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止。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编号JSZC-320585-TCLY-G2026-0013)(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三条合同总价款1、合同价格按本标段中标价格执行。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中标优惠率:68%)(¥1,200,000),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合同内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相关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第四条合同款支付58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相应的发票3、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4、付款步骤、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支付28万元的项目预付款;服务期限内甲方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监测服务外包费用核算《专题会议纪要》及中标固定优惠率核算费用,每半年考核支付一次费用(支付费用需扣除已付预付款费用)。甲方依照《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购买环境监测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监测数据、报告和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质控措施考核结果的合格率;报告提交响应情况等。每次服务费用支付前,对乙方的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考核合格,甲方全额支付当次应付服务费用;考核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次应付服务费用的1%;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考核不合格,当次服务费用不予结算支付。监测任务服务响应情况单独考核,不列入综合考核评分,乙方每有一次监测任务(含应急监测任务)不响应,扣罚5000元(监测任务不响应指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展监测工作)。响应情况考核累计扣费,以当次应付服务费用扣完为止。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因当次服务费用不予结算支付,故响应情况不再考核扣费。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为保证项目服务的完成,给予乙方积极支持,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3、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甲方完成其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5、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第六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七条风险责任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鉴定。项目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构执一份存档,甲方执行单位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2026年9月2日日期226年月2日账号:备案机构:甲方执行单位:代表:硕位代表:日期2026年9月2日日期:26年月2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