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公告 象山县县域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09-07

一、项目编号:NBITC-202610282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县域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报价:80(%)牵头供应商: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象山英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担山北路898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308号(奥林公馆)503-1室2报价:80(%)象山养生堂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90-110号2报价:80(%)浙江圣贝医药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永茂西路2288号15号楼2报价:80(%)牵头供应商: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象山英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担山北路898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308号(奥林公馆)503-1室3报价:80(%)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凤仪村3报价:80(%)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1楼2.废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象山县中医院县域代煎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分院非代煎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县域代煎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分院非代煎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华润英特等按采购人要求3年80%2象山县中医院县域医疗健康集团总院、石浦分院非代煎中药饮片县域医疗健康集团总院、石浦分院非代煎中药饮片绍兴镇元、嘉兴东方、华润英特等按采购人要求3年80%3象山县中医院县域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县域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景岳堂、惠松按采购人要求3年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胡飞琴,程雷,钮燕燕(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王凌波,王志刚,方俊杰(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张煜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费标准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6001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具体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地 址:象山县城南新区兴洋路7号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钮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655873质疑联系人:韩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63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七、八楼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邓牟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87224347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7490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传 真:/联系人 :翁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附件信息:得分情况.docx16.5K招标文件OK.doc1.6M关于符合本国产品的声明函.pdf4.1M中小企业声明函.pdf679.4K 供应商名称总得分排名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联合体:象山英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89.231桐君堂药业宁波有限公司88.942浙江圣贝医药有限公司87.213宁海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87.094宁波宝轩堂医药有限公司85.775浙江湖州联康医药有限公司82.816标项二:供应商名称总得分排名象山养生堂医药有限公司90.101浙江圣贝医药有限公司89.832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联合体:象山英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89.663桐君堂药业宁波有限公司88.504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88.135宁海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87.596宁波宝轩堂医药有限公司87.447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84.778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84.379浙江贝尼菲特医药商业有限公司83.5110标项三:供应商名称总得分排名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90.761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88.972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8.893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84.604浙江贝尼菲特药业有限公司84.095象山县县域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610282G采购人: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08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7第四章采购合同34第五章采购需求41第六章商务条款53第七章附件54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0日项目概况象山县县域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1日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610282G项目名称:象山县县域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40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00.00、80000000.00、140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县域代煎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分院非代煎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数量:3预算金额(元):80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标项二标项名称:县域医疗健康集团总院、石浦分院非代煎中药饮片数量:3预算金额(元):80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标项三标项名称:县域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数量:3预算金额(元):14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1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1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