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20:33 信息来源: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份:河北省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国有资金占比60%,地方自筹资金占比40%。 项目建设单位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招标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琨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785.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510.18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生态步道工程、河道垃圾清运工程,污染底泥清淤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提升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①.生态护岸工程,在紫泉河新城镇段主要支流建设生态护岸11千米;②.生态隔离带工程,沿新城镇紫泉河支流两侧空间设置生态隔离带长度11千米,平均宽5米,主要汇流区域缓冲带适当加宽或增强净化植物的栽种,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③.生态步道工程,主要是利用新城镇紫泉河支流两侧城镇内部靠近河道处土路以及破损混凝土路建设生态步道,并对步道两侧进行绿化建设,建设长度合计8000米;④.河道垃圾清运工程,清理垃圾面积约62000平方米,垃圾清理约1.302万吨(约18600立方米);⑤.污染底泥清淤工程,对河道底泥进行清淤,河道长度6000米,清淤厚度1米,清淤面积约51000平方米;⑥.管网工程,污水管网覆盖高碑店市方官镇镇区生活污水,主干管设计管径DN500、次干管管径DN400和DN300、支管管径DN200等,本次污水管网总长约34.73km,提升泵站5座。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紫泉河流域沿线方官镇和新城镇。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控制测量、地形测绘、河道专项测绘、管线测绘、地类测绘、配套测绘服务,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712.13万元。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测绘周期:30 日历天。勘察周期:40 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27日历天;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6年11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月14日。 2.4质量标准:测绘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现行测绘规范要求;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企业业绩要求:自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完成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管网类(给水或排水)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报告等原件扫描件。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测绘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测绘负责人须由承担测绘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提供一项自 2023 年 9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项目经理身份(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揽的已完工的市政公用工程管网类(给水或排水)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投资金额在 4000 万元及以上)的。(设计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报告等原件扫描件。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通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测绘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 2026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三)其他 3.1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含2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测绘负责人自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7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8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项目投标,以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 3.1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8日00 时00分至2026年9月14日23时59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9月28日8时45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琨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温峰波,联系电话:0312-5950166。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990628 电子邮箱:gbdlhf@sina.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9.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第三方交易平台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0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通讯地址:高碑店市新昌北大街58号 联系人:杨芒 联系电话:0312-2812403 电子邮箱:gbdhbj@126.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琨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保定市高新区翠园街723号科技产业园B座厂区503 项目负责人:温峰波 联系电话:0312-5950166 联系人:温峰波 联系电话:0312-595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