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预算金额: 2068476.000000 采购项目编号: 441901-2026-06570 采购项目名称: 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1-2026-06570项目名称: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68,476.00元采购需求:采购包1(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068,476.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数据处理服务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 2,068,476.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达到40%,同时其中7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6.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联系方式:0769-2328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联系方式:0769-21262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杰滨电 话:0769-21262660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6年09月07日相关附件: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704).zip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704).zip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6-06570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6570项目名称: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6-06570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657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68,476.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068,476.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数据处理服务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市卫健局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达到40%,同时其中7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