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602000488

二、项目名称: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济南易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22号3号楼101 2,643,715.00元 90.82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工程类(济南易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单位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1其他建筑工程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该项目计划在旅游路千佛山南门及孟家立交风险突出路段,进行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提升隔离护栏防撞安全功能、增加配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工程,并具备验收条件。(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项闫凯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鲁1372025202603306;鲁建安B(2020)8015779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魏敬敏 评审专家: 孙厚振 、 孙立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相关标准交纳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考鲁招协(2024)13号文计取。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在总报价中单列、体现。成交服务费交纳账号:公司名称: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对公账户:376120100100175798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1‰向见证机关交纳公证费(律师见证费),如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如有)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20246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济南易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0.82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9.33山东金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8.12山东百地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6.63无合同包1(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2山东金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3山东百地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本级)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02号联系方式:0531-8695665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城投环贸中心J座2208-2209联系方式:0531-8876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泽蕾、李媛、杨洁电话:0531-88767383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07日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第1轮-济南易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SDGP37010200020260200048820260821001)-文件集.zip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SDGP37010200020260200048820260821001)-文件集.zip报价明细表(第1轮-济南易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格式自拟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602000488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本级)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8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本级)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6020004881.2.项目名称:历下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程1.3.项目简介该项目计划在旅游路千佛山南门及孟家立交风险突出路段,进行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提升隔离护栏防撞安全功能、增加配施。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企业资质: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6.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二、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8.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9.联系方式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本级)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02号邮编:250014联系人:康科长联系电话:0531-86956650代理机构: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城投环贸中心J座2208-2209邮编:250100联系人:邱泽蕾、李媛、杨洁联系电话:0531-887673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 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657,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6.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 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相关标准交纳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考鲁招协(2024)13号文计取。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在总报价中单列、体现。 成交服务费交纳账号: 公司名称: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对公账户:376120100100175798 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1‰向见证机关交纳公证费(律师见证费),如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如有)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兼投不兼中不涉及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 2 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由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本级)和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本级)。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