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招标云会计小镇运维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会计小镇运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2779 项目名称:云会计小镇运维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云会计小镇运维 数量: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涵盖基础设施运维、信息化系统运维、平台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模块,要求服务商配备专业团队入场服务,并建立7X24小时响应机制,实现小镇平台专业化、智慧化、低成本高效运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 联系方式:0351-6583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方式:0351-277268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邸明、郜正浩、付冲、武玲、梁杰、赵瑞龙电 话:0351-2772683 附件信息:云会计小镇运维 招标文件(发布版).docx179.4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云会计小镇运维品目采购单位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7:0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00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1会议室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邸明、郜正浩、付冲、武玲、梁杰、赵瑞龙项目联系电话0351-2772683 采购单位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51-6583236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51-2772683 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2779云会计小镇运维招标文件采购人: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五章合同原则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的云会计小镇运维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8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2779项目名称:云会计小镇运维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云会计小镇运维数量:预算金额(元):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涵盖基础设施运维、信息化系统运维、平台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模块,要求服务商配备专业团队入场服务,并建立7X24小时响应机制,实现小镇平台专业化、智慧化、低成本高效运营。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日15:00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联系方式:0351-65832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联系方式:0351-2772683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邸明、郜正浩、付冲、武玲、梁杰、赵瑞龙电话:0351-27726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否是答疑会否是3.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否是1、保证金:6000元;2、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账户信息:公司账号:141000231012016000290 公司全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银行行号:301161000199 4.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2投标人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4.3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4.5.7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人6.2.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前,中标方(成交供应商)以非现金方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一年后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包括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产品质量或售后出现问题,履约保证金将顺延至供方承诺的新的履约期限满后无息支付。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三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