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M-2026-07-06460-JM-2026-07-06460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吉林市城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北大壶开发区雪上项目综合训练中心B栋2020室磋商报价(元):2605954(元)89.0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本项目完成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包括更换操场中央人造草坪,操场铺设塑胶跑道,三个篮球场更换围栏,篮球场、排球场地面铺设硅PU,操场排水修缮,扩建操场主席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张凯吉22215172618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成磊,兰军师,赵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由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939号       联系方式:0431-82531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25层      联系方式:137560736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禹电 话:137560736681 初审: 王禹 复审: 耿铭泽 终审: 曲旭东 附件信息:【磋商文件】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pdf449.9K中小企业声明函118.3K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M-2026-07-06460采购人: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26号;项目编号:JM-2026-07-06460;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727483.00元;最高限价:2727483.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完成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包括更换操场中央人造草坪,操场铺设塑胶跑道,三个篮球场更换围栏,篮球场、排球场地面铺设硅PU,操场排水修缮,扩建操场主席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五、开启时间:2026年9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939号联系方式:曲旭东、0431-825313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25层联系方式:王禹、13756073668(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禹电话:13756073668(办公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939号联系人:曲旭东电话:0431-82531335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25层联系人:王禹电话:137560736681.1.4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M-2026-07-06460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操场维修改造项目1.1.5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l.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完成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包括更换操场中央人造草坪,操场铺设塑胶跑道,三个篮球场更换围栏,篮球场、排球场地面铺设硅PU,操场排水修缮,扩建操场主席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