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编号:CQZT2609-0024 计划类别:临时 计划时间:- 项目类别: 项目分类:物资类 项目名称:地研院正压防爆综合录井仪仪器房 项目单位:综合服务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办公室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项目概况:采购正压防爆综合录井仪仪器房一栋 采购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包数量:1 项目类别分类: 大类编码 大类名称 中类编码 中类名称 小类编码 小类名称 品名编码 品名名称 A42 油气专用仪器仪表 A4202 钻井仪器 A420203 录井仪器 A42020302 录井仪仪器房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综合录井仪仪器房进行公开招标,为一单一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次年一年止。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7.1投标人须为制造商,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投标产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号条款。提供承诺书。 7.3投标供应商承诺投标产品的质保期不小于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7.4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现场查询投标人审计报告真伪,发现作假行为一律否决投标。) 7.5信誉要求: 7.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5.2 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5.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5.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7.5.1-7.5.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5.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5.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三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 7.6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须提供在中石油物资采购交易系统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的截图。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同时为中石油入网产品,则其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也必须为正常,须提供其近一个月内中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状态查询截屏,其准入状态及其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外供应商或虽为库内供应商但投标产品未入网,则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入手续办理。 7.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地研院合同合规管理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其他事项说明:-- 变更声明: 作废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