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洛浦县蓝天综合商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71101000029423863

五、合同编号:11N45819144320269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维修服务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附件次2.00210042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 联系人:帕塔姆·亚森 联系电话:15999030443 传真:/ 地址:洛浦县多鲁镇尧勒其库勒村46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9144320269401).pdf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电子设备及空调维修保养合同编号:11N45819144320269401采购单位(甲方):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服务单位(乙方):洛浦县蓝天综合商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洛浦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洛浦县蓝天综合商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洛浦县蓝天综合商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洛浦县蓝天综合商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维修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牌:,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服务周期:次,设备类型:其它维修服务2次2100.004200.00合同总价(元)42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贰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账期支付

三、服务条款服务项目及服务地点1、服务地点: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辖区内指定区域,具体包含食堂库房、会议室、值班室、监控室。2、服务内容:对上述区域内所有在用电子设备、监控配套设备进行故障检测、维修、调试、故障排除;对区域内空调设备进行全面清洁保养、制冷剂加气、故障检修、运行调试,排查设备安全隐患,保障所有设备正常、稳定、安全运行。3、具体工作包含:设备故障排查、损坏部件维修更换、线路调试、设备除尘保养、空调系统检测、冷媒加注、运行参数调试、设备试运行校验等全套维修保养工作。

四、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次全部维修保养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及维保工作,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本次所有电子设备维修、空调保养加气、故障维修全部项目总维修费用:人民币4200元(大写:肆仟贰佰元整)。该价款包含人工、配件、材料、冷媒、运输、调试、验收、质保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本次维修保养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全款4200元至乙方指定对公账户。3、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报账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供合规有效票据,保障甲方顺利完成付款流程。1/3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1、乙方所有维修、保养、加气施工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电子设备、空调设备安装维修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标准,维修后设备运行稳定、功能完好,无故障、无安全隐患,满足学校日常教学、办公、后勤使用需求。2、施工完成后,乙方自行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负责人对所有维修保养设备进行现场核验,设备运行正常、各项功能达标、无故障问题,即为验收合格。3、若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故障、运行异常、保养不到位等问题,乙方需无条件免费整改、返修,直至验收合格,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质保期限及质保责任1、本次维修保养项目整体质保期为6个月,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当日起开始计算。2、质保期内,本次维修、保养、加气的所有设备,因本次施工、配件、保养问题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配件、免费调试,彻底排除故障,保障设备正常使用。3、质保期内乙方拒不履行质保义务、拖延维修、维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作业便利,配合乙方开展现场维修保养工作。2、甲方有权全程监督乙方施工过程,对不符合规范、质量不达标的施工内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3、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维修费用。4、甲方负责告知乙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乙方规范作业。(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安全标准施工,文明作业、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2、乙方保证所用维修配件、材料质量合格,空调冷媒符合行业标准,杜绝劣质材料、不合格配件。3、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校园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校园设施、财物,施工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无条件赔偿修复。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杂物由乙方自行清理,保持作业现场整洁。5、严格履行质保义务,全程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完成施工、施工质量不达标、逾期完工的,需无条件整改返修,逾期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2、质保期内乙方拒不履行质保责任、敷衍维修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保费用,情节严重的可追究乙方全部违约责任。3、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需承担相应履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乙方(公章):洛浦县蓝天综合商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洛浦县多鲁镇尧勒其库勒村463号地址:洛浦县电话:0903-6694702电话:13289030402开户银行:洛浦县农业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浦县支行2/3账号:30581601040006019,账号:301538500920019232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