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拜城县拜城镇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威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拜城县拜城镇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61101000029913667
五、合同编号:11NB0Q78282F20266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消杀服务详见附件平方米1.00220022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拜城县拜城镇学校 联系人:拜城县雪莲幼儿园 联系电话:15909977928 传真:/ 地址:拜城县拜城镇政府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建筑物清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0Q78282F20266801).pdf合同编号:11NB0Q78282F20266801采购单位(甲方):拜城县拜城镇学校(雪莲幼儿园)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威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克苏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威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威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威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消杀服务--品牌:1平方米2200.002200.00合同总价(元)22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贰佰元整服务条款:
一、消杀方案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环境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消杀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灭鼠:对老鼠出没的鼠洞进行封堵,采用鼠笼、粘鼠板等物理方式灭鼠;建立内外置鼠饵站,使用新型环保、对人畜无害的灭鼠剂开展防控。2.灭蟑螂、蚊、蝇:采用超低容量高速喷雾器或常量喷雾器,配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瑞士先正达大灭CS、2.5%溴氰菊酯可湿性粉剂、高效氯氰菊酯等药剂进行滞留喷洒杀灭,同时结合杀蟑胶饵(针剂、贴片)、颗粒剂开展长效控制与灭杀。
二、消杀服务要求本项目采用一年包干制,全年集中消杀肆次,每季度对消杀范围开展一次集中消杀;针对重点区域、虫害密度较高区域,除固定消杀外,乙方需提供不定期补杀服务。为保障消杀效果,乙方作业时喷洒、放置的药物保留时长不低于3-5天。乙方每次消杀作业需做好完整消杀记录,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定期对甲方消杀范围内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承诺消杀效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若未达标,乙方需免费补杀直至合格。
三、乙方责任1.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必须主动出示工作证件,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规范开展作业。2.乙方使用的消杀药品,需为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环保卫生杀虫剂,提供药剂合格相关证明,确保作业安全。3.若因乙方药剂使用不当、作业操作不规范,造成乙方、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因甲方配合工作不到位,导致物品、财产受损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1/3
四、甲方责任(贵重物品保管)甲方需妥善保管消杀现场现金及各类贵重物品,消杀作业期间,甲方指派专人全程现场协助乙方工作;若消杀过程中或作业后出现现金、贵重物品丢失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责任(现场配合与后续维护)1.甲方接到乙方消杀通知后,及时将室内靠墙物品移至合适距离,保障乙方顺利开展作业。2.消杀服务完成后,甲方需及时完善纱门、纱窗、防鼠等硬件设施,封堵各类鼠洞;若因甲方未及时封堵、硬件设施存在隐患,导致鼠害入侵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3.甲方需及时清扫消杀后“四害”(蟑、蝇、蚊、鼠)尸体、粪便等,若因甲方清理不及时导致病媒生物密度超标,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服务响应与沟通乙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开展消杀服务;甲方卫生负责人发现局部虫害问题,可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及时响应处置。乙方开展消杀工作前,以电话形式提前通知甲方主要负责人。消杀服务咨询电话:18299981234
七、监测与报告服务乙方在甲方消杀范围内设立病媒生物监测点,布防对应防控硬件设施,全程做好“四害”防治工作,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正规病媒生物防治报告。
八、消杀范围拜城县雪莲幼儿园园内整体。
九、服务期限与费用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壹年。2.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2200元(大写:叁仟元整),费用包含药械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等全部相关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第一次消杀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200元。
十
一、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二、其他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2/3地址:地址:阿克苏市健康路1号办公楼402室电话:电话:150030488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账号:账号: 10769126677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