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项目名称 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 SGG000900 项目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9-06 20:21:55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9-13 17:00:00 公告附件 02-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技术规范书.docx03-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合同(挂网版).docx01-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询价文件.docx 招标段/包标段/包名称 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 标段/包编号 SGG000900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略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9-06 20:21:55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9-13 17: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13 17:00:00 开标时间 2026-09-13 17: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9-06 20:21:55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9-13 17:0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略招标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韶关发电厂基建办公楼406室 联系人 李睿思 联系电话 0751-6637821 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甲方(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通过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评审,正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资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第七条规定,企业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并提交申请评价机构进行年度核查”,2026年为资质有效期内第二次年度核查节点。(二)项目目标协助甲方完成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及港口行业规范的书面自评报告,确保自评内容无重大遗漏、数据真实准确。开展专业化评价工作,出具满足中国船级社核查格式与内容要求的正式评价报告,为资质复核提供核心技术支撑。识别甲方安全标准化运行中的“不符合项”及“改进空间”,提供分阶段、可落地的整改建议,同步提升甲方日常安全管理水平。全程协助甲方应对中国船级社核查,包括资料准备、现场答疑、整改验证等,确保甲方顺利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资质年度核查合格证明。

二、服务范围乙方(第三方咨询公司)需围绕甲方2026年度安全标准化复核需求,提供以下全流程服务,覆盖“前期调研-自评协助-现场核查-报告编制-整改指导-核查配合”全环节:(一)前期调研与现状分析收集甲方安全生产核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设备设施台账(含特种设备检测报告)、作业指导书、近1年安全培训记录、应急演练报告、隐患排查台账等。梳理甲方安全管理架构(部门职责、岗位安全职责)、核心作业流程(码头装卸、仓储管理、船舶靠离泊等),识别港口行业特有的安全风险点(如高处作业、危化品存储、机械伤害等)。形成《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现状调研报告》,明确甲方现有体系与二级资质复核要求的差距,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依据。(二)自评工作协助邀请外部专家对甲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由甲方指定。要求培训主讲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指导甲方按“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标”开展自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目标、组织机构与职责、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等16大核心模块。协助甲方编制《自评报告(初稿)》,重点核查“自评得分计算准确性”“不符合项描述规范性”“整改计划合理性”,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并协助完善。确保最终提交的《自评报告(审核版)》符合中国船级社对年度核查的基础材料要求,无逻辑矛盾或合规性问题。(三)现场核查服务组建专业核查团队(含港口安全领域专家),赴甲方作业现场开展实地核查,覆盖区域包括:码头作业区、仓储库区、设备机房、应急物资储备点、办公生活区等所有核心区域。对照《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规范》(JT/T1300-2020)二级资质要求,采用“资料核对+现场观察+人员访谈”方式,检查以下内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作业许可审批、隐患闭环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如起重机械限位装置、消防设施有效性);作业人员行为合规性(如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能力建设(如应急预案完整性、应急演练实操性、应急物资储备量)。现场记录“不符合项”及“观察项”,形成《现场核查问题清单》,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即时沟通,确保问题描述清晰、证据充分。(四)评价报告编制结合前期调研、自评审核、现场核查结果,按中国船级社规定的格式(含封面、目录、评价概述、评价依据、评价过程、符合性判定、不符合项分析、整改建议、评价结论等模块)编制《正式评价报告》。报告需明确甲方安全标准化运行的“符合性结论”(即是否满足二级资质持续运行要求),对不符合项需标注“严重程度”(一般/重要)及“整改优先级”,并附对应的法规依据或标准条款。报告数据需与甲方自评报告、现场核查记录保持一致,结论需客观公正,既不隐瞒问题,也不夸大风险,确保通过中国船级社首次审核。(五)整改指导与支持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制定《不符合项整改指导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技术路径(如制度修订、设备改造、培训强化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如整改方案模板、法规解读)。对甲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协助甲方开展“整改效果验证”,判断不符合项是否已闭环,对未达标的整改项提出补充改进建议。(六)核查配合协助协助甲方整理中国船级社核查所需的全套资料清单(含自评报告、评价报告、整改验证材料、基础管理制度等),确保资料分类清晰、便于查阅。核查期间,安排项目核心成员现场陪同,解答船级社关于评价过程、不符合项整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疑问,必要时提供补充说明材料。若船级社对评价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报告通过审核。

三、服务要求(一)资质与业绩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供应商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2)咨询服务公司主要服务人员必须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类高级工程师资格,熟悉港口企业的基本情况,掌握港口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熟知港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港口普通货物码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且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3)供应商近3年内,在项目承包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信誉要求:诚信良好,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3年内,有与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有合作业绩或有辅导单位通过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的业绩。(二)工作质量要求所有交付成果需符合以下法规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3)《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规范》(JT/T1300-2020);(4)中国船级社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相关技术要求。现场核查覆盖率需达到100%(覆盖甲方所有核心作业区域及安全管理模块),不符合项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5%(即无遗漏的重大不符合项,无虚假标注的问题)。《正式评价报告》需通过中国船级社首次审核,若因报告质量问题(如格式错误、数据矛盾、结论不准确)导致审核不通过,乙方须无偿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甲方时间成本(服务周期相应顺延)。(三)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内部非项目团队成员)泄露甲方资料。项目结束后,乙方需返还所有甲方提供的纸质资料,删除电子版资料(甲方要求留存的成果文件除外),保密义务持续至项目结束后2年。(四)沟通与响应要求乙方需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需为核心团队成员),负责与甲方日常沟通,确保每日响应甲方疑问(工作时间内2小时内回复,非工作时间内8小时内回复)。各阶段成果提交后,乙方需配合甲方组织内部评审,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并重新提交。若甲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需紧急咨询,乙方需在24小时内提供书面技术建议。

四、技术依据本项目所有工作均需严格遵循以下法规、标准及制度,确保服务合规性与专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133号);《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规范》(JT/T1300-2020);中国船级社《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工作指南(港口企业版)》;国家及广东省的其他现行法规、标准。

五、成果交付乙方需在服务周期内,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文件,纸质版需加盖乙方公章,电子版需为PDF格式(可编辑版需同时提供Word格式):成果名称数量要求交付形式核心要求《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审核版)》1 份纸质版 + 电子版符合船级社基础核查要求,无合规性问题《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核查报告》1 份纸质版 + 电子版含问题清单、证据描述、整改建议《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报告(正式版)》3 份纸质版(3 份)+ 电子版满足船级社最终审核要求,结论明确《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不符合项整改指导方案》1 份电子版含整改目标、责任分工、技术路径

六、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总服务周期不超过45个工作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延误,周期相应顺延)。成果交付后:配合甲方及中国船级社完成核查答疑、报告修改,直至甲方取得年度核查合格证明(此阶段无额外周期限制)。合同编号: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合同项目名称: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广东省韶关市甲方: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按《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2.咨询要求:按《韶关港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年度评价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3.咨询方式:委托有偿服务。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1.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总服务周期不超过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