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210国道西安过境公路项目长安段安置用地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10国道西安过境公路项目长安段安置用地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FW[2026]-095-054.1B1 项目名称:210国道西安过境公路项目长安段安置用地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10国道西安过境公路项目长安段安置用地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9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10国道西安过境公路项目长安段安置用地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297,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10国道西安过境公路项目长安段安置用地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供应商企业关联关系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响应的声明函。(10)供应商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42号 联系方式:刘江、029-85292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联系方式:18691821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军 电话:18691821087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6日 1 采购公告2 变更公告3 结果公告4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