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恒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有机溶剂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吉林省金恒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有机溶剂再生利用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位于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原麒鸣生物厂区内),企业租赁厂区内现有的两座已硬化的生产车间进行建设。厂区中心坐标为:125°4′53.8667″,42°54′8.2574″。项目西侧紧邻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南两侧为麒鸣闲置厂区,东侧隔闲置厂区100m为一块闲置的建设用地,南侧隔闲置厂区110m为金昌集团;北侧50m为财富大路,隔财富大路100m为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m范围内无大气、声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处理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及HW12染料、涂料废物两类危险废物。其中HW06共建设两条利用生产线,分别为精蒸处理生产线及粗蒸处理生产线,年处理能力为30000t;HW12建设一条利用生产线,为漆料再生利用生产线,年处理能力为2000t。

二、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 1、电子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uBPdvuke6TKWhpp3uO_6Q 2、纸质版报告: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孙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详见征求意见稿。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中下载。

五、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公众意见表至报告编制单位(转交至建设单位)。

六、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金恒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431-8060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