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功能区升级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6SG998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60907号 )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功能区升级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丰方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沿山大道455号 成交金额: 2010082.2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功能区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对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的食堂和宿舍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升级为康复功能区和后勤保障区,实施墙体维修与墙面粉刷;全院区加装消防喷淋灭火系统等。 工期:12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大成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021202123810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红、朱经纬、周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100万元 成交价≤50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10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1684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明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斐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方收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安徽中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填写错误,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安徽一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合肥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采购人名称错误,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安徽中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暂列金额,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安徽辰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分项报价表封面、投标报价汇总表金额不一致,分项报价表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4.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5.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7.0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66号B区3楼 联系方式:0553-383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15305530139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功能区升级改造项目品目工程/房屋施工采购单位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5日 17:30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辉;朱经纬;王小红;总成交金额¥201.008226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云项目联系电话15305530139采购单位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采购单位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66号B区3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65391989代理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54135720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单位名称)的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功能区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功能区升级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徽丰方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0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安徽丰方建设有限公角日期:206年9月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