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522266050050000031-HYCX-2026-ZY037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14500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街道湖盛大厦7楼701-717室、720室、721室81.33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无人机意外损坏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采购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孔金金,赵耀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钱靓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地址:长兴县明珠路14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30254质疑联系人:章工质疑联系方式:181572027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50311、18805826367质疑联系人:郑工质疑联系方式:0572-62503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联系人:佘工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附件信息:定稿--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doc570.4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5日 17:19评审专家名单孔金金,赵耀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钱靓靓总中标金额¥14.5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章工项目联系电话0572-6250311、18805826367采购单位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采购单位地址长兴县明珠路14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2-6230254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2-6250311、18805826367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330522266050050000023-HYCX-2026-ZY037项目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需求4第三章磋商须知前附表7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4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522266050050000023-HYCX-2026-ZY037项目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0000最高限价(元):36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6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无人机意外损坏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采购。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9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备份文件快递或送至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14:00时开标地点: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开标(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14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30254质疑联系人:章工质疑联系方式:181572027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传真:0572-6250311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50311、18805826367质疑联系人:郑工质疑联系方式:0572-62503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联系人:佘工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备注: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需求
一、采购单位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质效,顺应行业数字化改革发展趋势,构建规范稳固、安全可控的无人机机巢机库智能应用运行体系,切实筑牢执法作业安全防线,全方位规避各类执法实操运行风险,现开展全队所属无人机及全套配套设施设备无人机意外损坏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全力保障各类执法飞行装备、机载挂载配件及智能机库系统长期稳定、安全、高效常态化运转。本次服务覆盖全队共计17台(套)无人机及配套全套设施设备,涵盖经纬M300RTK、经纬M30T机场套装、大疆机场3M4TD、Matrice4Tspplus、DJIMatrice4TD手飞套装等全品类执法飞行装备。服务包含无人机意外损坏保险,第三者责任险。
四、服务内容(一)无人机意外损坏保险:(1)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单明细表所列保险标的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约定负责赔偿。(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二)第三者责任险:(1)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操控保险单明细表所列无人机过程中,无人机发生意外事故,对于由无人机或从无人机上坠落的任何物品(含附属设备)对第三者(不包括无人机操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约定负责赔偿。(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