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数据库存储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二期工程数据库存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1000261400180000028-CC026A08172项目名称:二期工程数据库存储采购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二期工程数据库存储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公开招标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0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椒江区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大楼3楼一号开标室一号开标室B场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三)质疑和投诉: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55119地址:浙江台州椒江区东海大道零零壹科创园区A402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市立医院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东 58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598031质疑联系人:朱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88580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台州椒江区东海大道零零壹科创园区A40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666122质疑联系人:陈洁质疑联系方式:1373863395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传真:联系人:陈工、李工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0576-8820673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公平竞争审查表.pdf1.4M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二期工程数据库存储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台州市立医院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5日 11:3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00开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椒江区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大楼3楼一号开标室一号开标室B场地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弛项目联系电话13867666122采购单位台州市立医院采购单位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东 58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6-88598031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台州椒江区东海大道零零壹科创园区A4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67666122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招标文件名称二期工程数据库存储采购项目代码CCO26A08172招标人台州市立医院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576-88598031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弛;13867666122序号审查标准审查结果1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是口否2直接或者变相要求优先采购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口否3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通过行政审批性质的前置备案程序;是口否4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等作为参与本地招标投标的必要条件;是口否5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和奖项荣誉的区域、缴纳税收社保的区域、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注册地址、与本地经营者组成联合体等作为投标(响应)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成交、入围)条件或者评标条款;是口否6将经营者在本地区业绩、成立年限、所获得的奖项荣誉、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因素,或者根据商品、要素产地等因素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区7根据经营者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评审标准;是口否8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是口否8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关的上述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加分条件;是口否9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是口否10设置不合理的公示时间、响应时间、要求现场报名或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等;是口否11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是口否12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是口否13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或者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14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以上述企业未在全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作为否决投标或不予加分的条件;是口否1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口否16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者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投标;是口否17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是口否17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是口否18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口否19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20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违规收取保证金,或者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唯一形式缴纳:是口否口21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如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