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2026032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上海星镭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富荣路1013号中标金额:1998000.00元评审报价:1598400.00元评审总得分:82.6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珀金埃尔默(PerkinElmer) Avio 200 1套 648000 元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名龙、胡腊宝、许艳、朱亚萍、吴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21688.8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3楼)、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13637218346、0563-30265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1.3被质疑人名称;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1.6必要的法律依据;1.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 址: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3 楼)联系方式:136372183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方式:0563-30326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主任、张工 电 话:13637218346、0563-3032652

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主要标的信息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2026年9月4日采购文件.pdf主要标的信息.pdf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附件信息:招标文件正文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品目货物/设备,货物/设备采购单位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5日 11:25评审专家名单朱亚萍、吴成、胡腊宝、许艳、邵名龙总中标金额¥199.8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玲项目联系电话18056328775采购单位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采购单位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3 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56328775代理机构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63-3032652

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品牌(如有)珀金埃尔默(PerkinElmer)规格型号Avio200数量1套单价648000.00元备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2、以上承诺情况(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如有服务内容,在备注中填写),将按约定随成交公告公示。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供应商公章:上海星镭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九、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不符合本国产品扶持政策,不需此件)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AGS-V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1,生产厂为(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2,厂址为(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金枫路)。/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2.(Avio2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生产厂为(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厂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33号14#楼第三层D部位)。/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3.(Bettersize3000Plus激光粒度分析仪),生产厂为(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厂址为(丹东临港产业园区金泉工业区甘泉路9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4.(ETM305F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生产厂为(深圳万测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厂址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风景南路引进科技园3栋101整栋)。/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5.(ZY-GDJS-225B高低温试验箱),生产厂为(淮安市中亚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厂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明路8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6.(T930+T931水分测定仪),生产厂为(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3地块1号楼第四层)。/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ZY-FHYW-130D盐雾试验箱),生产厂为(淮安市中亚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厂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明路8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投标人电子签章:上海星镭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03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上述声明函中标注/的,无需填写。4.投标人应当结合“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部分”相关信息进行填写。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2026年版)项目名称: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XCS-CG-GK-2026032采购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采购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2026年8月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安徽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

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安徽省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投标人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标策略。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不应逾期退回。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投标人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

三、填写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招标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

四、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

五、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

六、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1.为便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

七、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