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时间:2026-09-04 23:25 信息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份:新疆建设兵团

一、项目编号:XJZGFWZB-2026-058

二、项目名称: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1哈密市鹏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7号翰林华苑1栋商务综合楼201室报价:2802800(元)2802800.0元84.71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保障学校食堂运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应负责为甲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师生餐饮需求制定合理的经营时间。乙方为甲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必须满足甲方师生的需求:①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能够同时满足700-900名师生就餐(错峰就餐);②新星校区,能够同时满足1000-1200名师生就餐(错峰就餐);其他详见采购需求乙方应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实施原料采购、粗加工、切配、烹饪、供餐、留样、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全过程控制管理。积极落实色标管理制度等要求。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同甲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所有餐食需做到保质保量,按时足量供应。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且无食品安全事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洁,王国霞,王瑛,孟祥亮,王天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瑞金路 联系方式:0902-256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龙宾花苑 联系方式:150261031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韩鹏电 话:15026103164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地址:传真:联系人: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902-25656821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440.9K(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函可放于此处,否则,应后置于“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单位名称)的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哈密市鹏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102.80万元,资产总额为208.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哈密市鹏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8月31日说明:1.重要提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函附件1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及提交要求,否则,因填写或提交等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须自行承担。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