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MGKCHT-150902-202609026606
二、合同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9150902023848
四、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2026年9月物业管理费(保安))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宁区桥西红旗巷38号联系方式:13847439180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京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阳光颐园16号楼3-102联系方式:1327472877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1619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月主要标的单价:11334.400000元合同金额: 1.13344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集宁区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乙方:内蒙古京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902-202609026606合同金额(元):11334.40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叁佰叁拾肆元肆角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物业综合服务基础单价:16192.00元报价优惠:折扣:70.00%报价单价:11334.40元数量:1服务价格:11334.40元服务内容:最高限额标准:每平方米每年10元;费用构成说明:物业综合服务费主要指物业管理人员费用、日常办公费用、会议服务、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责任险费等综合性费用。备注:建筑面积(必选内容)本表数据含税金(按6%计)服务标准:最高限额标准:每平方米每年10元;费用构成说明:物业综合服务费主要指物业管理人员费用、日常办公费用、会议服务、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责任险费等综合性费用。备注:建筑面积(必选内容)本表数据含税金(按6%计)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最高限额标准:每平方米每年10元;费用构成说明:物业综合服务费主要指物业管理人员费用、日常办公费用、会议服务、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责任险费等综合性费用。备注:建筑面积(必选内容)本表数据含税金(按6%计)
二、服务时间、地点-第1页-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2026年9月1日-9月30日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宁区桥西红旗巷38号。
三、验收标准1.外来人员:先登记、再核实、联系校内对接人,再放行,不熟人直接放行;登记本信息完整(姓名、身份证、事由、进出时间)。2.外来车辆:登记核实,无关车辆禁止入校;上学放学时段门口疏导秩序,清理门口摊贩、聚集人员。3.物品查验:大件包裹、可疑包袋主动问询,严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品进校园。4.学生管理:放学时段盯紧校门,无关人员不得靠近;严格执行学生外出审批,无手续不放学生离校。5.巡逻工作:按规定路线、频次巡逻;重点部位:围墙边角、配电房、仓库、楼道、后门;巡逻台账真实,不能事后一次性补写;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上报校方,做好记录。
四、付款期限1.本物业服务费按自然月按月结算支付;2.每月服务期满后,供应商提交正规发票、月度服务验收单至采购人(学校)后勤管理部门;3.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按集宁区财政资金支付流程,30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账户将当月物业服务费拨付至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审批周期产生的付款顺延,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按照《学校保安验收标准》月度考核验收:(1)月度考核80‑89分为一般不合格: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3日内提交整改方案,7日内整改到位,扣除当月服务费5%‑10%违约金。(2)月度考核低于80分,严重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费20%违约金;连续两个月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年度总服务费10%违约金。(3)乙方拒不整改、整改之后仍然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六、解决纠纷方式-第2页-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八、其他补充条款1.服务边界约定乙方派驻保安,仅承担本合同列明的安保勤务工作。甲方不得随意安排保安从事保洁、搬运、物资分发、值日、校内巡逻以外的杂务、后勤工作。如甲方确需保安完成合同以外临时性工作,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额外服务费,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书面通知的额外工作,该情形不视为乙方违约。2.加班、节假日勤务约定合同约定之外的节假日、大型活动、早晚延时值守、临时维稳值守,属于额外服务。甲方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出具书面勤务通知单,额外勤务费用双方另行商定;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自行安排保安延时上班,不计入乙方义务,不得以此扣分、扣款、认定乙方违约。保安正常轮休、调休由乙方自主安排,乙方保证岗位不空岗,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内部排班、调休方案。3.技防、物防责任划分(非常关键)一键报警装置、全部监控设备、围墙、大门、防撞设施、照明、门锁等技防、物防设施产权、维护责任归甲方。乙方保安仅承担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书面上报甲方的义务,没有维修、养护义务。因监控失效、围墙破损、大门损坏、一键报警故障、照明损坏等甲方设施缺陷引发的安全事件、上级检查通报,只要乙方已经书面上报隐患,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不得对乙方扣分、扣款、追责。乙方提交隐患书面回执,甲方签收留存。甲方接到隐患通知,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甲方拒不整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考核、验收公平约定月度验收考核,仅能依据双方事先签字确认的《学校保安验收标准》进行打分。甲方不得临时增加考-第3页-核项目、临时提高标准。甲方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先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写明问题、整改期限,到期复查。不得当场直接扣罚服务费、记违约。没有书面整改告知,单方面扣分、扣款无效。非乙方主观失职(家长不配合登记、学生私自翻越围墙、外来人员强行闯岗等保安已经尽合理阻拦义务),不得计入乙方考核扣分。5.乙方免责条款有以下情形,乙方、保安不承担赔偿、违约责任:(1)已经按岗位职责履职,仍然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属于公安处置范畴,保安只做合理劝阻、第一时间报警上报,保安没有制止犯罪的绝对保证义务。(2)甲方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漏洞,乙方已经书面提示隐患,甲方拒不整改。(3)学生、家长、第三方人员故意滋事、暴力抗管、强行闯入校,保安已履行劝阻、报警、上报流程。(4)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突发暴恐等不可抗力事件。(5)校内师生之间、家长之间发生纠纷,不属于保安职责能够完全管控的风险。6.人员更换条款甲方要求更换保安人员,应当给出合理理由,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替换人员,即视为履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当日或者次日立刻换人,不得因换人存在时间差认定乙方违约、扣违约金。乙方因员工离职、辞职正常流动,属于正常经营情形,乙方尽力尽快补齐人员;短时间人员空缺乙方已经安排人员顶岗过渡,不直接认定乙方严重违约。7.台账约定乙方按照验收标准建立台账;甲方不得以台账格式和甲方习惯不一致、微小瑕疵随意扣分。台账只要内容真实、记录完整,即视为合格,不得要求随时无条件补记、重写历史台账。8.费用支付约定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安保服务费,不得以正在考核、存在争议事项为由,全额拒付服务费;存在争议,双方先核对,只可以暂扣存在争议那一部分金额,其余款项按时足额支付。甲方逾期付款,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9.甲方的配合义务甲方应当为保安岗点提供值班室、水电、取暖、降温等必要执勤条件,保障保安正常在岗执勤。因甲方不能提供必要执勤条件造成保安无法正常履职,不得归责乙方。甲方负责向全校教职工、家长告知安保管理制度,配合保安落实入校登记管理,对不服从保安管理的人员,甲方出面处置。10.解除合同前置约定只有乙方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低于80分,并且甲方两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整改仍然不合格,甲方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单次验收不合格,甲方不能直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打算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给对方合理准备周期。-第4页--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袁平甲方联系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七中学联系电话:13847439180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宁区桥西红旗巷38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李雪峰开户银行: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蒙商银行中心广场支行银行行号:313203000049银行账号:90050113040100020014乙方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13274728770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