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济源采购-2026-143-A

二、合同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行走是吾乡”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6-143

四、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行走是吾乡”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1. 采购人(甲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地址:济源市黄河路2号联系人:田利军联系方式:0391-66138102.供应商(乙方):启运星体育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企业规模:小型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石化路69号61号楼3单元16层1603号联系人:段艳星联系方式:15286914729

六、合同主要信息1、合同金额:786850 元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结束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2026年“行走是吾乡”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赛事服务自行车赛事配套组织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结束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9月4日2026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赛事服务合同.pdf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行走是吾乡”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济源站)赛事服务合同采购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6-143入场交易编号:JGZJ-采购-2026167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甲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合同乙方:启运星体育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甲方(采购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住所地: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2号乙方(中标人):启运星体育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区石化路69号61号楼3单元16层1603号乙方于2026年09月04日参加了河南永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行走是吾乡”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项目济源采购-2026-143”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行走是吾乡”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行走是吾乡”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自行车赛配套服务,包含组织机构与管理人员、竞赛组织、会场搭建、接待与后勤保障、新闻宣传与媒体服务等。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2026年9月13日服务地点:河南省济源市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786850.00),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赛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赛配套服务,赛事组织机构与管理人员、竞赛组织、会场搭建、接待与后勤保障、新闻宣传与媒体服务等事项)。因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特别要求及承办地公共资源调派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医疗、卫生、志愿者等配合赛事开展的各项服务事项额外产生的费用由承办地承担。上述费用包括如下费用:1.乙方承担本次比赛开幕式、颁奖仪式场地搭建和比赛场地搭建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乙方须购买相关保险,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2.如参加服务过程中无法按时就餐,乙方须为执勤和服务人员提供餐包或盒饭;3.乙方须为所有运动员、志愿者购买保险,承担比赛过程中的安全责任;4.乙-1-方须承担在前期筹备过程中在赛道勘察、工作沟通等相关工作产生的基础性费用;5.乙方应加强赛事的宣传推广工作,将宣传重点放在省级主流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第三条监督条款1.甲方有权利对项目活动的相关细节进行监督及了解,决定项目的实施方案。2.甲方有权利根据临时情况向乙方提出活动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后实施。3.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需延期开展项目活动,应提前3日告知乙方,双方协商修改活动安排。第四条履约条款1.乙方负责此次赛事活动的相关策划、组织、实施、调度,确保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2.乙方应具备符合组织赛事活动的专业资格,并保证选派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及素质。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的相应义务。第五条:赛事安全风险责任1.此合约下体育赛事活动将严格按照体育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双方切实加强对赛事活动的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通信、安全、交通、卫生、食品、应急救援、消防等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赛事活动的安全。2.乙方对此次体育赛事活动期间,施工搭建的安全风险负责,如果因现场施工、搭建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3.乙方负责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免责协议书》的签订,如因乙方审核不严,导致漏签等情况发生且漏签人员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与事故发生方协商解决,4.如因运动员个人出现身体状况异常、体能异常、失误、技术犯规、故意犯规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运动员对此事故负责,如运动员提出异议,则由乙方出面协商解决。5.如发生责任主体不明确及不可抗力等安全事故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行人及机动车突然横穿赛道、猫狗等动物闯进赛道、异常大风等极端天气、突发交通事故、突发医疗事故),安全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保赛事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不足部分,以赛事组委会划定的第

一、第二等负责主体进行赔偿。乙方应在活动前2日内完成购买赛事保险相关工作。6.甲方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赛事安全工作。如发生相关安全事故,乙-2-方需与甲方沟通视情况采取熔断机制。第六条款项支付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30%的费用:¥236055.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零伍拾伍元整),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赛事活动全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70%的费用:¥550795.00元(大写:伍拾伍万零柒佰玖拾伍元整),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七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书任何约定并在收到另一方向其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则另一方可经书面通知该方而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应就此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乙方没有适当履行的合同条款,并要求纠正。如果乙方确属违约,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或已无法纠正,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金额最高不超过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监管部门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第十二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3-2.乙方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甲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乙方:启运星体育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391-6613189电话:15286914729签订时间:2026年9月4日签订时间:2026年9月4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