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九寨沟景区栈道板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九寨沟景区栈道板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九管局采询〔2026〕29号 采购方式 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 2026-9-4 组织部门 九寨沟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处 组织部门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羊峒 组织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女士 0837-7739707 业务需求部门 九寨沟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业务需求部门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羊峒 业务需求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先生 18190253232 成交日期 2026-9-4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26-8-26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杨金秀、高艳琴、刘志祥(采购人代表) 评审时间 2026-9-1 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内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交货地点:九寨沟县漳扎镇羊峒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4、履约保证金:无 成交金额(单位:元) 23495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九寨沟景区栈道板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96号? 采购文件 见附件 评审情况 见附件 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附件1:询价通知书附件2:评审报告项目编号:九管局采询〔2026〕29号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九寨沟景区栈道板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编制2026年8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1第二章询价须知....................3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3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4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5第六响应文件格式....................17第七章评审方法....................33第八章九寨沟景区栈道板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草案)....................39附件1报价一览表43附件2分项报价明细表44第一章询价邀请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拟对九寨沟景区栈道板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九管局采询〔2026〕29号2.采购项目名称:九寨沟景区栈道板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九寨沟景区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询价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项目相符。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询价通知书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8日9:00-17:30报名后获取;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2717132780@qq.com。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询价通知书时,报名供应商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询价的时间):2026年9月1日10: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3附201号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驻蓉联络处(金沙遗址南大门对面)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9月1日9:30—2026年9月1日10: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九、询价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3附201号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驻蓉联络处(金沙遗址南大门对面)。
十、联系方式采购需求部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规划建设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190253232采购组织部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处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7-77397072026年8月25日第二章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第1包采购预算:28.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第1包最高限价:28.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询价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结果等在九寨沟景区官方网站上政务工作政务公告栏中予以公告。5询价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7-7739707 6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九寨沟景区官方网站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组织部门领取成交通知书。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7-7739707。联系地址: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九寨沟管理局智慧管理中心。7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质疑由采购组织部门负责答复。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7-7739707。联系地址: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九寨沟管理局智慧管理中心。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1.2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询价的需求部门是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规划建设处。2.2本次询价的采购组织部门是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处。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需求部门、采购组织部门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与采购组织部门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5.6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2)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需求部门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组织部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组织部门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询价(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9.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需求部门、采购组织部门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采购组织部门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参加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九寨沟景区官方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需求部门或者采购组织部门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九寨沟景区官方网站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