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联通黑龙江佳木斯市公司建设发展部联通3号楼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XAF)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F-JMS-YTYN20260904A),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佳木斯市分公司三号楼位于前进区永安社区长安东路28号,属于上市资产,1982年建成,建筑面积:4465.84平方米。近年佳木斯市消防部门对我公司办公楼检查中指出三号楼外墙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整改 。在集团及省公司统计外墙楼宇安全隐患时,将该楼宇纳入到楼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拟对佳木斯市分公司三号楼外墙保温进行整改 ,以达到消防安全规技术范标准。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2026年中国联通黑龙江佳木斯市公司建设发展部联通3号楼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XAF)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预算额度(不含税):1650593.74元 1.6保修期要求: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7施工工期: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工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剔除材料费和规费外其他费折扣: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以下人员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书: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质,并承诺无其他在建工程。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2026年1月至应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体现参保人员与公司的隶属关系,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清晰标注,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5、投标人施工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提供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1个。(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扫描件,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体现参保人员与公司的隶属关系,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清晰标注。) 2.6、 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累积不少于160万元的同类(房屋维修或改造)业绩案例;(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和黑龙江省级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9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9.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9.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9.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9.4、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5、本项目管控上限额度:预算金额(不含税)。 2.9.6、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施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搬运和装卸费)、施工完成后现场清理费、规费、税费、售后服务费、伴随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9.7、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在预算明细表里进行了单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报价单中本项是固定金额不可变动。 2.9.8、付款条款:付款条款:以预付款、进度款、尾款、保修金方式支付。 1)预付款:工程开工前支付订单总额的 10%预付款(含安全生产费)。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开工报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在结算审计前,最多拨付至承包合同总价 30%。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项目验收证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3)尾款:工程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7%;工程竣工后,保留 3%工程保修金。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决算审计文件(无审计提供工程结算定案表及审核说明(自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4)保修金:保修期限以及保修金的支付根据具体商务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保修期结束后支付工程保修金。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保修期验收证书(附件4)、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支出类合同商务条款一般规则》执行)。 2.9.9、本项目依据“广联达”软件生成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开展。定价标准: 1)材料、规费、措施费:采用信息价,不参与折扣。 2)其他费用:以“广联达”软件生成情况为基准,除不可竞争费用外,其它费用费率计取中档及以下,按实际合同约定折扣比例决算。 3)特殊情况处理:若遇无法调取的材料,采取市场询价确定单价;且在决算时,材料、规费、措施费仍不参与折扣,其他费用处理方式同上述第2点中其他费用决算方式。 工程决算按“工程费小计=(材料费+规费)+(剔除材料费和规费外其他费*供应商折扣)”方式执行,审计完成后付款(按审计规定不需要审计的除外)。其工程总价不能超过工程总投资。 2.9.10、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于报名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4:00进行,本项目涉及专业性较强且工程复杂,为保证项目安全实施,应对现场足够了解,如果未参加现场踏勘,出现任何问题,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9.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需投标人提供物料和施工。 2.9.12、投标人中选后必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报审、审批等工作。 2.9.13、投标人中选后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图纸,以备审计审核(各六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2.9.14、本项目根据集团及省公司要求,对项目施工进行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严格落实“人证合一”要求,确保资质合规且在岗履职;人员变更需经招标人书面批准,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已完工部分款项;施工现场需通过视频录制关键岗位人员作业过程,并实时上传至指定监管平台,视频内容需包含人员身份核验、施工操作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配合远程监督,若发现人员资质造假、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实名制监管(通过监管APP定位、人脸识别验证),视为重大违约,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2.9.15、投标人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2.9.1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应当自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建设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 2.9.17、投标人承诺在施工期间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9.1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开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存储工资保证金,并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 2.9.19、投标人中标后若出现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等人员上访事件发生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相应合同总额的3%,同时妥善处理上访问题。累计出现二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相应合同总额的10%。 2.9.20、本项目安全及服务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中标后,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因产品质量及施工工艺产生的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中标人终身负责。 2.9.21、履约保证金按照预算金额的5%缴纳。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标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提供。项目终验后返还(无利息)。 2.9.22、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及相关承诺书要求,并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及相关承诺书。 2.9.23、投标人需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5】148号的要求。 2.9.24、投标人需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亲属参与公司业务合作回避制度(试行》的规定,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谈判方的离职人员或在职人员的亲属。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67882255-3-8-2)、IPASS(联系电话:10019-7)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IPASS升级等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报名、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 4.2.3投标人进入沃支付界面在售标时间内结算支付,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2);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超过购标截止时间平台自动关闭购标通道,将无法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