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203-FW2026-17600
二、合同名称:沿江街道2026年幸福河湖(梨园中沟)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3-FW2026-17600
四、项目名称:沿江街道2026年幸福河湖(梨园中沟)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泰州医药高新区(泰州市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15262325292供应商(乙方): 江苏律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90526632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沿江街道2026年幸福河湖(梨园中沟)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203-FW2026-17600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项目预算: ¥1500.0项目地点: 高港区疏港路2号采购单位: 泰州医药高新区(泰州市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姓名: 殷海萍联系电话: 15262325292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500.03.履行时间(期限): 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4 14:42合同(扫描件).pdf省设省设未口未口型CL1.厂ED泄合同编I询类咨招标控制价编制建诊设地点:1区L街期联工、款作石辛梅L中LT0H年-T支口中程合企口1工TFd一二口封幸不禾口中勺口封禾口中勺幸不设科设委托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如口世咨询人:江苏律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口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刀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日开始实施,至工程招标后1、项目名称:没江彳道畐河湖(利元泓)整治建讠终结。若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另行约定。2、建设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用途:5、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或5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招标控制价编制
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5、(1)招标文件;(2)投标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
四、-25r1全七本合同正本贰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份,咨询人份。委托:(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新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286年8月28日邮政编码:2026年8月28日第3页共12页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第4页共12页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如咨询人泄露项目资料,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全部损失的,咨询人应另行全额赔偿委托人损失。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第十三条咨询大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1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委托人的权利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第十七条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5页共12页第十八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咨询人的责任第二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委托人因维护自身权益而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均由咨询人承担。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或重复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约定的咨询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第6页共12页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八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酬金第三十条0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第三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部分酬金的支付。第三十二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其他第三十三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三十四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五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六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1价的权利。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以项目所在地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意见为准。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七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第7页共12页-T1f.E福1;P电:1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解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决;女根据双方约定室开1个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与本项目造价咨询相关的现行的法律与法规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办法3.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4)、现行的各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2026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等现行的与本项目造价咨询相关的标准、规范第二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咨询人安排的王顺裕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口中打)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投资决策阶段口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口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口其它口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工程设计阶段口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口审核建设工程概算口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口审核建设工程预算口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口其它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7口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口审核工程量清单口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口参与审查经济标口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口其它工程施工阶段第9页共12页根据台旬人的要求捉信根据台旬人的要求捉信若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无无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口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口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口其它口其它口其它第四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第九条日龍#中W!YOf!-福1牛第,八条第七条第六条第而共顶和段西白牛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