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意见递交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4、联系人:张婷 5、联系电话:86372015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公示-2026年度调解服务.docx (37.3 KB)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意见(1).docx (0.1 KB) 采购需求公示-2026年度调解服务.docx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意见(1).docx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2026年度调解服务编制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编制时间:2026年8月25日

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本项目是否需要开展需求调查:是否(二)本项目是否属于可以不再重复开展需求调查情形:是否(三)需求调查方式咨询论证问卷调查其他方式(市场查询)(四)需求调查对象市场咨询;政采平台已招标完成项目参数参考(五)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采购塘栖镇2026年度调解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临平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现制定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实施方案2.市场供给情况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无特殊要求,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仓前街道人民调解服务,预算金额:1000000元,最终成交金额:单价:5110(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主体原则上应为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2)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调解服务,预算金额:1100000元,最终成交金额:总价:1092500(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杭州市上城区涉诉案件调解服务项目,标项一:预算金额:1490000元,最终成交金额(元):总价:1457900(元):标项二:预算金额:1490000元,最终成交金额(元):总价:1390000(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一、二,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社会组织或商事调解组织;法律法规依据:《商事调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5.其他相关情况/

二、采购需求内容(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采购塘栖镇2026年度调解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临平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现制定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实施方案。预算金额(元):65万元(二)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扶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其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采购标的是否进口产品:进口国产本项目为服务。(四)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拟采购标的(1)(一)、本项目为2026年度调解服务,服务期为一年,次年预算足额保障。采购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65万元。具体清单详见下表,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调解类型和额度为准。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暂定)单位每件最高限价(元)备注 1一类案件:主要指调解金额100万元(含)以上、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欠薪性事件、信访类、征迁安置、安置房物业费等重大型案件。40件3000本项数量为暂定,只为本项目投标报价考虑,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量结算。2二类案件:主要指调解金额3万元(含)--100万元(不含)、伤残等级以上等复杂型案件。240件1500本项数量为暂定,只为本项目投标报价考虑,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量结算。3三类案件:主要指调解金额1000元(含)--3万元(不含)一般型案件320件500本项数量为暂定,只为本项目投标报价考虑,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量结算。4四类案件:主要指调解金额1000元(不含)以下的简单型案件。50件200本项数量为暂定,只为本项目投标报价考虑,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量结算。(二)、驻点人员要求:(1)供应商需承诺在工作期间(中标服务期内)派遣不少于4名服务人员进行驻点服务,工作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并根据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外出服务,外出服务交通工具供应商自行准备,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止。(2)4名服务人员中:按照一中心三调解室的配置,要求总计不少于4名专职调解员,考虑到梯队建设和发挥专业调解作用,要求调解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系统操作,其他人员可以聘请法院、公安、司法系统退休的人员、原村社书记、主任、治保主任、教师等乡贤。(三)内容包括:(1)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的化解;(2)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用;(3)人民调解知识的宣传服务;(4)人民调解咨询服务;(5)人民调解队伍培训服务;(6)人民调解的规划与政策研究、矛盾纠纷对象信息采集、人民调解案件评审及有关项目的管理与实施服务;(7)其他与人民调解服务有关事项。(四)人民调解相关要求:(1)加强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档案管理。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制作、协议书归档立卷和调解后的回访等工作,纳入人民调解程序的案件,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需记录在案,调解成功的需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详细记录口头协议内容;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及时终止,并出具终止通知书或详细记录口头通知情况,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纠纷。规范调解文书书写,当事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础信息仔细核对不得有涂改,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如存在明显错误的取消该案件考核,签字调解员发生三件以上错误的,取消调解助理证书,取消专项补助政策,取消绩效考核资格。协议未能当场履行完毕的,协助司法确认,未司法确认的,考核时未履行完毕的,当季不纳入考核。(2)开展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及理论研究,提供人民调解政策咨询、纠纷争议解决咨询服务;按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分析研判,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向政府提出处置意见,其中每年理论研究调研论文不少于2篇,社会矛盾排查研判分析报告每季度不少于1篇;通过组织专题活动、微信平台发布、印发资料等方式,宣传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3)做好人民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制作人民调解规范化标识以及开展其他人民调解辅助性工作;及时录入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和调解案件;及时记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作调解案卷和案卷归档等。(4)加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法、民商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调解程序、调解方法和技巧;案卷制作、统计分析报告撰写等内容,并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供师资、场所、教材等服务。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累计不少于3天。(5)调解评估服务。对每季度、年度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调解失败的重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调解失败、协议未能履行的原因,提出改正措施。(6)建立淘汰机制是确保调解质量,提高调解能力,增加调解责任心,实行优胜劣汰的必要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应于辞退。一是不合适担任调解员的。从事调解工作6个月仍不能独立完成调解和书写调解协议书,不能独立完成ODR系统操作,业务能力明显欠缺的。二是不执行回避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有失公平公正的,或被当事方投诉调查核实后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调解案件协议书有严重问题的。协议书存在严重问题被纠错或举报的。(五)拟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根据调解实际情况可提前或延后一个月结束本次合同,最长时限不超过一个月。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中标价的50%为预付款,剩余中标价的50%,按每季度结算一次(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各扣除中标价的10%,第

三、四季度各扣除中标价的15%)。具体支付方式以经塘栖镇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审核通过的合同相应条款为准。。(六)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2、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员工全员全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符合苍南相关社保缴纳规定,如中标供应商未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引起的纠纷投诉,采购人概不负责。4、企业税金报价符合当地税率标准,各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身须上缴的税率进行报价,报价列入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5、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三、合同订立安排(一)采购项目预(概)算(元):650000,最高限价(元):650000(二)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计划为2026年9月(三)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四)委托代理安排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采购(含电子卖场)(五)采购包划分:分标项不分标项(六)合同分包: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七)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